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距离一个新的国家机构——国家监察委的诞生,只剩下半年多时间。
文/李闻莺徐正莲
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正在进行。
2017年6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首次审议监察法草案。
据新华社报道,上述草案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协同配合中央纪委机关,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拟定。
这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行到第8个月取得的重要进展。
此前的2016年1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部署在三试点省份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察委”),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试点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如此“高规格”的表述,足以说明改革分量之重。
此后9个月,各项工作紧锣密鼓进行。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2017年1月18日,山西率先成立全国第一个监察委。
2017年3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监察委实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首例留置措施。
2017年4月26日,随着浙江湖州选举产生市监察委主任,北京、山西、浙江三试点省份各级监察委全部成立。
尽管已经做了很多,但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来说,仅仅是个开始。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近日表示,现在最期待的,就是三试点省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避免千篇一律。在他看来,既然是试点,就要勇于试错,在中央统一决策下,大胆按照自己的思路去试,这样比较起来才有意义。
2017年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抓紧筹备组建国家监察委,编制“三定”规定,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产生国家监察委组成人员,做好组织机构、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准备。
这也意味着,距离一个新的国家机构诞生,只剩下半年多时间。
启动
2016年11月7日晚上8时许,北京某区级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林维参加工作刚满3年零3个月。
当天晚上8时许,他的手机跳出一条“大新闻”,北京、山西、浙江将作为试点,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试点方案显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看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林维确认,工作即将发生改变。
早在数月前,他就听说中央要在反腐败方面要有“新动作”。检察系统内部各种流言,说要和监察部门合并成立新机构。
刚开始林维并不相信。在这个年轻人眼里,检察系统涉及反腐败的部门人数众多,工作方式和纪委有所不同,“怎么可能说合就合?”
但是看到试点方案,林维不得不承认,中央的决心和行动力远比他以为的强大。
某种程度讲,改革早有征兆。
2016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
他当时还指出,“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这是习近平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之后再次对惩治腐败提出“全覆盖”要求。
10个月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这是官方表述中,监察机关首次和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并列。
2016年11月,京、晋、浙三试点省份开始行动。
当月8日,即试点方案公布第二天,山西省检察院去掉正门右侧加挂的反贪局、反渎局两块牌子。
山西省检察院在正式下发的通知中透露,“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三个部门在改革期间人事冻结,干部调入调出和提拔全部停止。”
2016年11月,也是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非常繁忙的一个月。
他以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前往北京、山西、浙江三试点省份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
调研期间,王岐山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进一步阐述。
他指出,监察委实质上是反腐败机构,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作为监督执法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