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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王定律的玄机
价值中国推荐 2010-03-10 15:18 当代经理人2010年第3期 解读此文 收藏此文

  无论大龙地产能不能付清地款,大股东(顺义区政府)的战略意义皆已达到;不过,为拉升区域地价做出重大“贡献”的大龙地产,在此役中成了一个暂时的“牺牲品”

  文/夕曦

  2009年11月20日,大龙地产经过180余轮的竞价后,击败龙湖、远洋、保利等地产大鳄,成功拿下顺义区后沙峪地块。50.5亿元的成交价与29859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使其成为2009年北京的“双料地王”。短短两个月后,大龙地产再次陷入舆论漩涡,因“欠缴地价款、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勒令暂停在京拿地资格。业内发现,大龙地产的总资产仅有29.41亿元。在“国土新政”的背景下,如此企业要吞下50.5亿元的双料“地王”,无异于天方夜谭。



  然而,投资者惊奇地发现,在事前,大龙地产根本未召开董事会来商讨此事,董事会也并未为此次拍卖“定调”(即确定最高报价)。大龙地产代表在当时举牌中的当仁不让、志在必得的气势,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很显然,大龙地产的此次惊险拿地,是一个看起来极不理性却又极其自信的战略决断。大龙地产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冒险?大龙地产又何以如此自信?

  要了解大龙地产冒险自信的拿地背景,就先要看一下大龙地产的背景。据查,大龙地产是上市企业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出资方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为100%,控股股东是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隶属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业界认为,作为顺义区区属国企,对地方财政“保增长”的重任义不容辞,大龙天价拿地,意料之中。

  据研究,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基本路径是预算内靠城市扩张带来的产业税收效应,预算外靠土地出让收入实现增加财政支配能力的目标,而国企的参与将最终实现资金“在一个筐里运作”。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市财政将返还“城八区”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半,远郊区则全部返还,这其间的巨大利益诱惑对于每一个区政府来说都难于拒绝。2009年,顺义区土地出让收入达到87.5亿元,在北京各区县中,仅次于朝阳和房山。而尽可能多的攫取土地收入的最快最有效的办法,便是“制造地王”。每一次“地王”的诞生拉动周边房价的集体上扬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现实,这可称作为著名的“地王定律”。

  在本次大龙夺地过程中,此条定律得到了完美的验证。几乎是一夜之间,该区域房价便普遍上调10%左右。短短一个月间,顺义区房屋均价悄然上涨了14.6%,达到9375元。如此,说白了,大龙地产的此次大举拿下“地王”的举措,只是一个引子而已。大龙地产大股东(顺义区政府)的战略目标,乃是通过一块“地王”撬动起巨大的区域价值。

  如此而言,所有的一切从逻辑上则可以完整的链接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身为国企的大龙地产的此次冒险扩张,很显然可以看做是为拉升区域土地财政而做的一次贡献。只是大龙地产没有想到的是,过去所玩的那些拖期限、缓交钱、改规划等老一套办法,在宏观调控的节骨眼上,都没办法再用了,2亿元保证金说没收就被没收了。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大龙地产不会失意太久,道理很简单,作为股东的地方政府向自己控股的公司没收了2亿元,只不过是左手换到了右手而已,照样是“在一个筐里运作”。

责任编辑: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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