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特约记者 杨仕省 重庆报道
山雨欲来风满楼,在房地产调控次第展开的时候,重庆似乎有别样的风景。
在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新国十条”后,重庆很快就在5月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和具体十条调控措施,调控重点着眼于加强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给、规范市场秩序等,同时对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主城纳税人实行财政补助,有保有压的调控措施,被业内普遍认为是在“温和调控”。
9月29日,房地产市场第二轮调控新政拉开帷幕,随后,“限贷令”、“限购令”、提高首付比例等举措,在地方一个接一个地出台细则,步步紧逼。一时间,对于房地产下一步发展趋势的各种猜测,甚嚣尘上。
不过,很多业内人士看来,重庆再出细则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它有自身独特的一面。
力推保障房
毫无疑问,公租房是重庆“打黑”后出手的一张新牌,颇受关注。
7月29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全部纳入重庆保障房体系中。建公租房被列为重庆10件大事之一,重点研究公租房问题,随后重庆提出今年开工建设500万平方米公租房,年底向社会投放20万平方米。
9月底,多部委要求必须实现保障房安居工程项目全部开工。本刊记者获悉,在重庆,公租房作为保障房的一部分,享受公租房的人群,覆盖了不能享受廉租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困难户。
不仅如此,计划到2020年,建成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其中主城区和远郊区县各2000万平方米。
“在重庆公租房实际操作中,多半由企业承担公租房建设,但这样会导致公租房的政策无法实现。”10月13日,在第三届“浦江创新论坛”新闻发布会后,房地产专家对建公租房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保障房启动已经过去了半个月,那么重庆保障房开工多少?建成多少?然而,在采访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是,公租房究竟由谁来承建比较合适呢?
记者调查发现,重庆已启动的公租房项目,主要由重庆建工集团和中冶建工负责施工,如8月的鸳鸯和大竹林两个片区公租房,由重庆地产集团等投资;9月初开工的西永公租房渝开发投资,9月29日,重庆茶园新区“城南家园”公租房开工,其投资者是重庆城投公司。
“之后公租房建设如火如荼,至今重庆已建设好和正在开工的公租房达7个。”重庆市住建局一位高官告诉记者。
上述承担公租房的企业,记者发现其均为“国有”的背景。对此,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总工程师李仕川给出的解释是,参与公租房建设的主体为国有企业,此前已确定的有重庆地产集团和重庆城市投资集团,“可能与民营企业无缘。”
但问题还在于,重庆城投投资37.5亿元,在重庆西永建125万平方米公租房,公司代理西永公租房项目,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重庆城投公租房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这已构成关联交易。
据了解,地产集团主要在重庆市政府的授权下,从事土地整治和储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投资;而重庆投资公司是重庆市政府授权的国有独资公司,是重庆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业务经营具有一定垄断性。
值得一提的一个细节是,重庆地产集团董事长周天云曾放言:“公租房实行的是‘谁投资谁所有’的政策。”
据了解,该集团当下已与工商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3家银行合作,累计获得贷款53.8亿元,加上从公积金中心获得的15亿元贷款,而周天云所建的鸳鸯、大竹林和华岩三个片区公租房,所需资金110.66亿元建设资金中,目前还差30%以上。
上海房地产经济学会高级经济师顾海波认为,虽然财政部力挺公租房建设,且中央财政也分别调拨资金对地方政府提供支持,但量太小,还需要地方相关配套资金支持,但在频繁调控下,土地也有困难,于是就出现了企业投资。
“显然,这与建立公租房的初衷背道而驰。”顾海波反复向本刊记者强调,企业是以盈利为宗旨,而公租房是个非盈利项目,如果企业参与进来,建议有关方面确保企业适当的利润,来增加公租房的透明度。
“可见而不可求。”10月7日,一位已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的山东籍学生黄倩就是否有意租住公租房事宜对本刊记者抱怨说,她目前在重庆渝北区鸳鸯镇上班,工资1500元,一直在外租房住,一个月的工资所剩无几。
5月份,黄倩在报纸上看到很多关于公租房的信息,她也看到自己工作所在地渝北区鸳鸯镇的“鸳鸯公租房”,很适合她这种情况,于是向当地政府咨询。渝北区国土房管分局的有关领导回复说,要根据未来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讨论稿结束后,再报送市法制办,然后进行论证和修改,最后报市委通过后出台实施。至于网上说的凡满18周岁的都可以享受公租房的说法,现在不敢确定,让她不要等待公租房。实际上,与黄倩一样想租到公租房的人士不在少数。
本刊记者采访重庆渝北区房管局分局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说,重庆公租房建设旨在解决30%的低收入群体,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申请,“具体申请办理程序及申请条件,要等待重庆公租房的文件管理出台后,方可判断哪些人群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