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彬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断加强,世界经济不断发展进步,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国际金融的大环境也在不断改变。国际金融格局的变化,在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得风险不断加大。各国的金融监管部门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许多国家实行了金融改革。
1.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现状
国际监管机构能力有限。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督协会,这三个组织是国际三大监管组织。是各国协商、讨论国际监管问题的组织,但它们并不像世界贸易组织或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那样对其成员国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他们没有实际的权利无法进行相应的决策和执行相应的政策,也不能建立相应的为各方所接受的国际规则,也没有施以援助的权力。所以说,三大国际监管组织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可以被称作是多边论坛,不能对成员国进行实际的干预以及产生影响。因此,为了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维持国际金融的稳定,必须要提高三大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影响力、权威性、对成员国的约束力。
由于国际金融问题发现的不及时,监管的不妥当,总是发生先出现问题再补救的现象,当前的国际金融监管严重的滞后。三大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在国际监管方面没有展现出应有的作用。他们没能实行自己应有的监督职能。例如,巴塞尔协议没有监管国际金融相应活动的相应权利,虽然制定了很多文件来协调和加强国际金融的监管,但现在巴塞尔协议只是一个没有实权的国际惯例。
国际清算银行也是监管国际金融的组织之一。作为国际支付清算体系的监管系统,国际清算银行没有控制该系统的能力,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解决国际金融市场中的相应风险。金融稳定论坛也是监管国际金融的组织之一。但是其对于稳定国际金融市场,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
美国对国际金融监管的影响。作为超级大国,美国具有强大的金融实力,拥有享誉世界的华尔街。但作为超级大国,美国却一直奉行霸权主义,总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来制定相应规则,迫于美国的实力与威望,国际社会只能接受。在国际金融监管机制中的巴塞尔委员会及其巴塞尔协议,便是以美国为首的相应的西方国家建立的,受西方国家的影响十分巨大,主导权在主要西方政府上。他们制定的相应监管标准都是建立在西方政府的角度,从发达国家的利益出发而设定的,很少有考虑发展中国及新兴市场国家的政策,不适宜全球范围的监管,较为不公平。
2.各方博弈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
各方博弈。在大国博弈背景下的大国,确定的主体是美国、欧盟和中国。超级大国美国,强力的联盟组织欧盟,还有发展前景最为广泛的,中国。根据两点来判断国际金融监管的合作是否成功。市场所在国家,分散于各国,还是集中于超级大国美国;在该领域中,美国所具有的优势是垄断性的还是竞争性的。
在欧盟和中国的投资者和相关的投资机构要进入美国市场的条件下。美国的金融业较为发达,会为投资者提供资本流动的便利、更多的投资方向、更多的金融衍生品以及更多的机会,但这些好处都是建立在遵循美国监管机制所设立的相应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的。欧盟与中国的投资者和相应的投资机构谋求与美方合作,甚至降低成本进入市场,但美方并没有一定要与中方和欧盟合作的需要。因此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和欧盟可能要通过改变自身的制度来适应美国的制度来谋求合作。
在市场集中度低且主权国家对其市场垄断极强的条件下。在这种状况下,各国监管和影响自己国家的金融市场,且受国际影响较小,因此合作意愿也自然较少,金融监管的协调合作的可能性较小。
在相应领域,美国不具备垄断性优势,与其他国家进行共同竞争的条件下。与第一种情况不同,在这个条件下市场并没有在美国高度集中。当市场高度集中的时候,中国和欧盟会尽力,进入市场,会导致当地金融机构受到威胁。这时主权国家会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助金融机构应对竞争者。
在市场集中度降低的状况下,市场分散于各个国家的条件下。金融机构都致力于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企图占领各国的市场。在这样的状况下,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目的一致,才能在约束条件上达到协调统一,才能实现真正的合作,方便本国进驻他国市场的同时,也能使外资进入自己的市场,互利互惠。
国际金融监管需要合作。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这些行业都是可以进行跨国运作的行业,他们是由于金融业发展所造就的结果。于是,我们便看出了金融监管体系从实践上来看,是具备国际性的。相比于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货币资源、金融贸易更容易进行跨国交易,尽管相关的管制条例对资本交易进行了限制,但金融交易的易流通性使之在国际范围内的交易阻碍较小。由于金融系统自身的系统性风险较大,且其风险的传播十分广泛且不受国界约束,而且,金融的衍生产品十分之多,这致使风险被扩大到全球范围。一旦出现不好的状况,便会引起大的危机,这将会是全球范围的危机。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国际金融市场的安全,世界经济平稳健康的发展,各国政府应致力于在国际金融监管方面合作的加强,来共同监管国际金融市场,降低风险,维护国际社会的稳定。
国际金融监管制度。为了使各国在金融监管和谐的合作,来使国际金融市场更加稳定,就要确立更加完善的国际金融监管的合作的应遵守的相关制度。当然,制度也要对霸权主义进行制约。所有的成员国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应制度,才能够更好地对国际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主要制定了以下几点制度:建立最低审查标准制度。限制了进入金融市场的资金,降低了相关风险;建立信息服务中心。解决各国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及时提供实时信息;建立金融预警机制。及时发现不良的动向,及时规避风险。在发生紧急事态时,预警机制要提醒各国,并及时召开会议提出解决方案;要遵守公平平等的原则。各成员国在制定政策中,享有相同的权利;要进行责任划分。跨国经营时,主权国家与金融机构所在国家应进行共同监管。维护主权国家的金融市场的稳定。
为了实现国际金融监管的改革,各国必须要遵循相应的原则,作出承诺并实施行动。这样才能预防相应的国际金融风险,来保证国际金融市场健康、平稳的运行。在国际金融市场格局不断改变的今天,只有把握到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了解国际金融监管的新理念,并积极参加相应的行动,与他国合作,才能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以及国际地位。文章通过对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找到相应的弊端,明确相应的改革方向。现今的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是不完善的,影响力并没有所预测的那般大,仍需要大国对国际监管进行协调,致使相关的国家权力机构不愿意让渡权利。面对现今复杂的国际金融环境,我们要深层次的进行国际金融监管方面的合作,来真正的统一调节国际监管合作。为此,本文对中国政府的政策选择提出相应建议,帮助中国政府更好地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