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辜胜阻
在“十三五”时期,城镇化转型的方向应有多层含义,比如:城镇化的要素使用从低效转向高效;从粗放式污染型的城镇化转向绿色城镇化;从政府主导的城镇化转向市场驱动型的城镇化;城市集群应从分散外延型转向集中集约型;从滞后型的城镇化转向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以智慧城市来治愈大城市病。最重要的是,要从以土地为核心的城镇化转向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速度最快的是土地,土地城镇化的速度远快于人的城镇化。在土地城镇化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对人的服务与保障。我国却面临着半市民化、半城镇化的问题。许多人就业在城市,而户籍在农村,这是一种不完全的迁移。根据世界银行的调查,我国只有20%的流动人口是家庭式迁移,剩下80%的流动人口是劳动力的迁移,这直接造成6000多万留守儿童、5000多万留守老人、5000多万留守妇女,在家庭与社会层面付出巨大代价。
这种城镇化存在“重物轻人”的倾向,偏重于城市空间扩张和土地开发,而忽视了人口城镇化的本质内涵和实际需求,导致城市高楼林立而居民幸福感下降。尤其是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进一步带来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增长速度差距逐渐扩大,呈非协调发展。过快的土地“城镇化”不仅导致土地粗放经营、浪费严重,而且大规模强征农地,形成大量农村劳动力外流的强制性推力。目前中国部分地区出现“农民被上楼”现象。土地被征用后,失地农民住进集中统一建设的楼房,但其生产和生活方式并未与市民相同。以后要向重视人的城镇化转变。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特点是以人为核心。对于非常严重的半城镇化现象,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部分人通过改变户籍实现市民化,另一部分人通过居住证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
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人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发展要从偏重于物的“城镇化”向重视人的城镇化转变,重点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了三个“一亿人”目标:促进约1亿农业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在这三个目标中,第三个目标非常好,是农民最欢迎的。但让一亿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十分艰巨,因为许多农民不愿意放弃户籍。如何使这一亿人有意愿改变户籍,如何把城市户籍的含金量落地,这些都是在人的城镇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难题。根据我们的调查,80%的新生代的农民工只需要所在地解决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稳定的就业,并不希望改变户籍。这种状况下如果我们盲目进行户改和土改,可能会导致大量的问题。一个很重要的结论是,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当中,要让农民自主地选择,根据农民的意愿推进城镇化的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