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中国 - 财经商业新媒体
杂志汇
正在读取登录信息...
价值中国网首页 > 杂志汇 > 行业 > 能源评论
电力“十三五”:火电不好过
价值中国推荐 2017-02-22 17:19 能源评论2017年第2期 解读此文 收藏此文

  文·本刊特约撰稿人  晨曦

  “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制定的装机量及发电量目标,可以计算出2020年的发电利用小时数。要实现目标,风电、光伏、水电的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需达到2000、1186、3676小时,即在2015年的基础上分别增长272、53、45小时。


  风电与光伏方面,若能解决目前严峻的弃风(2015年为15%)、弃光(12.6%)问题,以上目标应能实现,但难度不小。水电方面则需要保证2020年比2014和2015年这样来水较丰的年份更好才行。

  根据规划,生物质发电与光热发电的年利用小时数将分别需要达到6000和4000小时。2015年生物质能的利用小时数为5000小时,尽管体量较小,要增长1000小时依然需要做很多工作;光热发电目前以示范工程为主,暂无特别理想的商业化运营数据作为参考。

  需要强调的是,2020年的发电利用小数是建立在2020年年初已完成的装机量基础上,若计及2020年当年新建成的装机量,实现上述发电利用小数的难度将更大。

  “令人绝望”的煤电

  鉴于火电装机过剩,未来五年内,火电发电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是趋势。但若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小时数按规划实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6.8~7.2万亿千瓦时(根据中电联2011~2015年统计数据,总发电量平均比全社会用电量高0.6%,即总发电量为6.8245万亿~7.2450万亿千瓦时),煤电发电利用小时数将降至3755~4119小时(假定1.1亿气电和0.58亿核电分别按3000小时和7500小时运行)。在2015年的火电水平上还将下降169~535小时,跟“十二五”期间的平均值相比则将下降702~1067小时。

  由于国内气电的发电利用小时数一般在3000小时左右,若将气电排除在外,则煤电发电利用小时数的下降幅度将更大。

  用电量增速冲击火电发电利用小时数

  除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用电量增速也是决定煤电运营状况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若将用电量增速下限下调0.5个百分点至3.1%,则2020年用电量将为6.7万亿千瓦时,火电发电利用小时数将为3664小时。

  若将用电量增速上限上调0.5个百分点至5.3%,2020年用电量为7.4万亿千瓦时,火电发电利用小数仍将为4300小时。若要让火电在2020年达到比较理想的5000小时的利用率,2020年用电量需达到8.3万亿千瓦,“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率需达到7.7%。
责任编辑:Karen
能源评论最新文章
一周排行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