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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商行3.7亿元骗案
价值中国推荐 2007-01-29 10:05 财经2007第1期 解读此文 收藏此文
一桩始于六年前的违规委托理财案的曝光,凸显地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上的种种困境

  2006年12月20日,正值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建行五周年,整个银行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气氛之中。然而在花团锦簇的背后,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下称葫芦岛商行)却有着一个令人心焦之隐,该行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案件已浮出水面。

  葫芦岛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西接河北省秦皇岛市,素有“关外第一市”之称。葫芦岛市原为锦州市下属的二级市,人口不到300万。葫芦岛商行现为当地最大的商业银行。

  此前三个月,葫芦岛商行刚刚搬进位于龙湾新区龙湾大街33号的商行大厦,新办公室大约有1万平方米,在当地相当醒目。12月20日晚,葫芦岛商行还特地邀请了一些知名歌星为其庆典助兴,葫芦岛商行行长王学伶是这次活动的总策划。


  《财经》记者获知,2006年9月,葫芦岛商行向公安部门报案,称福建商人庄大川涉嫌金融诈骗,从葫芦岛商行骗走本金3.7亿元,本息合计超过4亿元,几年来经多方交涉而无法追回资金。目前此案由辽宁省公安厅负责跨省侦查,涉案人庄大川已经被辽宁警方控制。

  根据《财经》记者的调查,卷入同一起资金诈骗案的还有铁岭市城市信用社,风险资金高达1.9亿元。

  “我只能告诉你(案件)确有其事。”2006年12月22日,王学伶对到访的《财经》记者表示。在沈阳,原葫芦岛商行董事长、现已升任辽宁省农信联社副主任的敬建国亦确认了这一案件,“我不方便接受采访,因为我现在也有责任。”

  消失的资金

  案件爆发的导火索来自银监会的一次大检查。

  2006年八九月间,银监会开始对城市商业银行投资科目大检查,要求所有银行上报相关材料。正是来自监管部门的这次检查,使得葫芦岛商行的违规投资无所遁形。不久,葫芦岛商行向公安机关报案,揭开了这一长达六年的违规委托理财案的盖子。

  葫芦岛商行成立于2001年9月25日,由原城市信用社更名而来;当时的注册资本金为1.3亿元,存款25亿元,贷款在16亿元左右,有八家一级支行。成立之初的董事长兼行长为敬建国。

  公开数据显示,组建商业银行以来,葫芦岛商行发展迅速。根据行长王学伶在2006年11月18日全行经营工作会议上通报的数字,葫芦岛商行截至10月末,全行资产总额109.8亿元,较年初增加37.1亿元;负债总额106.4亿元,较年初增加36.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00.8亿元,较年初增加38.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3.3亿元,较年初增加28.6亿元。不良贷款按五级分类口径和一逾两呆口径,分别较年初下降9.1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拨备前利润达到15962万元。

  根据这些数字,葫芦岛商行在2005年定下的部分目标已经提前实现。这些目标包括,到2007年末存款总额达到100亿元、实现利润1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下降到一位数、员工平均收入翻一番、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综合排名进入一类行的“五个一”。

  而今这一切都被蒙上了阴影。根据知情人士介绍,案件发生在2000年八九月间,其时,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葫芦岛商行的前身)下属的工商城信社通过一个名为“庄大川”的人,与厦门证券签署了第一笔国债回购的协议,资金为3000万元。“当时国债的收益率是2.4%,而双方的协议利率约在8%”,该知情人士透露。

  事实上,这是过去几年间证券市场违规委托理财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即以委托购买国债为名,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国债回购套取资金投入股票市场。

  协议回报丰厚,城信社下各个城信社纷纷效仿。由于当时是二级法人体制,因此这些在庄大川、厦门证券、城信社三方间的委托协议,均由其下面的各个城信社单独签订。不过,在2000年第一笔资金出去之前,当时的管理层特意召开会议商量对策,最终一致同意签署协议。当时管理层除了敬建国2005年调任外,目前其余仍旧为葫芦岛商行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现在的行长王学伶、副行长曹立兴、监事长雷明祥等。

  2001年9月25日,葫芦岛城信社翻牌为葫芦岛商行。商业银行成立后,与庄大川、厦门证券的合作仍在继续;最高潮时,整个葫芦岛商行通过庄大川所做的委托理财高达10亿元之巨,至案发时实际风险金额达3.7亿元。

  《财经》记者在采访中获知,距离葫芦岛不远的铁岭市城信社也经葫芦岛商行介绍,与厦门方面以国债回购形式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最高峰曾在7亿元左右,至案发时实际风险金额1.9亿元。

  铁岭市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2004年年初,铁岭银监分局刚成立的时候,曾经发现铁岭市城信社有国债回购行为,对此进行过严厉的批评。但城信社方面以剩余资金要找出路为名,一直未作整改。

  2005年3月,庄大川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葫芦岛商行采取了姑息处理的办法,决定展期一年。表面上看,葫芦岛商行对庄大川归还资金仍抱一丝希望。不过,“当时处于人事调整的敏感期,谁也不愿意这个时候捅破这层窗户纸。”一位知情者称。

  葫芦岛商行2005年年报显示同业存款有4.2亿元,与无法回收的委托理财资金数目大致相同。葫芦岛商行之所以把这笔违规投资存放这个科目,显然是为了逃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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