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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携手打造中华经济区
价值中国推荐 2010-03-26 18:21 财经文摘2009年第5期 解读此文 收藏此文

  

  台湾万能科技大学 李孔智

  2002年1月,中国副总理钱其琛在纪念“江八点”七周年的会议上表示,两岸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合作的趋势下都面对巨大的发展与挑战,中国“愿意听取台湾各界人士关于‘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密切两岸经济关系的意见和建议”。2003年7月18日在云南丽江举行的“两岸关系论坛”,中国国务院国台办副主任王在希正式向台湾提出一项明确经济合作建议认为“两岸可依世贸组织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接下来,2003年11月12日,商务部国际司处长李强表示希望和台湾也有类似CEPA的安排,国台办发言人利瓦伊一也在例行记者会上表达了推动以CEPA模式促进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看法,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院长张汉林更在“连胡会”前呼吁两岸建立CEPA关系应提上日程,尽早实现。

  2005年4月底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进行的“和平之旅”,在海峡两岸都获得了相当的肯定,民调显示:有七成八的台湾民众知道连战访问大陆,其中五成六的民众满意他的总体表现,五成的人认为“连胡会”对两岸关系有正面影响。在大陆方面,透过媒体报道,我们也看到连战此行深受大陆领导高层、媒体与民众的一致好评。连战先生本人于7月12日会见法国国会议员勒肯时表示,自从“和平之旅”迄今两个多月来,中国国民党的支持度一直保持在34%左右,遥遥领先民进党的19%,他认为这是民众期盼两岸和解的心理投射,他呼吁陈水扁政府能以开放的胸襟、务实的态度,来推展两岸经贸往来,才能为日益恶化的台湾经济注入活水。



  “连胡会”最大贡献就是胡锦涛总书记与连战先生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历史性的“连胡会谈”,两党并于会后发表新闻公报,在“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为题的公报内文中,宣示两党将共同促进五项工作,其中第三项:“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堪称最符现阶段两岸人民的需求与期望。两党为了延续和善热络气氛也表达了日后将进行党对党的定期沟通,就预定在当年8月份台北召开的首次“国共论坛”中,主要讨论的议题就是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中国国民党前副主席萧万长先生不断提到的“两岸共同市场”模式,在这次连战的“和平之旅”中成为国民党的两岸经贸主张。而这段时间以来,学界与媒体对两岸经济整合再度捻起兴趣,从CEPA、FTA、两岸共同市场等各种区域经济整合型态都有人讨论,台湾的《远见》杂志更在其专刊中提出一个新的组合:CHATS—China、HK、Macau(取第二个字母)、Taiwan牐梢氤伞盎疤狻被颉熬蘖尤保有鲜兰?0年代初期海内外学者,企学家与稍后卸任的财经首长陆续倡导的“大中华经济圈”、“经济中国”、“两岸共同市场”、到目前台湾先后定调的主张CECA或ECFA,两岸对经济合作机制的建立至此逐渐有了较多的交集,两岸应致力于如何在经贸全球化的趋势下,避免对WTO其他合会员国造成不利之影响,而能兼顾两岸关系之发展,设计出一套双赢的经济合作架构。

  谈到经济合作,多数人会援引国际贸易理论中区域经济整合的类型来分析应适用何种合作模式。一般来说,整合的层次由低至高依次可分为以下五类: 

  一、优惠贸易协议(PTA) 二、自由贸易区 (FTA) 三、关税同盟 (Customs Union) 四、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 五、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

  第一层次的优惠贸易协议代表着最松散的经济合作,成员国之间只有部门别的产品关税减让,如果进一步将成员国彼此的关税及其他贸易管制障碍废除,就能进入第二层次的自由贸易区,在自由贸易区内的成员国,若能达成对非会员国采用相同关税税率,就能进入第三层次的关税同盟。在关税同盟的基础上,若能将生产要素(包括人员、资金、信息等)的移动障碍撤除,就能到达共同市场的合作层次。假设成员国间共识日深,尚能制定共同的贸易、货币、财税政策,甚至发行共同货币,形成一个完整的经济体,这便是到了经济同盟的境界,欧盟便是这类型整合最好的示范说明。欧洲大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接近,水平式整合容易,整合的初期就已站稳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利基,1957年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签订《罗马条约》,通过部门整合的方式,先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委员会,再辅以全盘式整合催化,如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立全面整合区域内各国产业,逐步往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的整合类型提升,许多研究认为,欧洲的整合正朝向共同的货币同盟、外交政策与安全政策发展,进一步向政经同盟迈进。

  中国大陆对两岸经济合作的构想,应该是以与港、澳签订的“CEPA”型式为首选,在但显然多数台湾民众与媒体在了解何谓CEPA之前,就以“台湾港澳化”或“矮化台湾”的理由,先把CEPA封杀出局了。他们误以为CEPA与FTA是位阶不同的整合类型,甚至FTA高于CEPA,另外有人认为FTA是属于国与国间的经贸合作,CEPA则专门是歧视性的经贸安排,当年陈水扁还特别抢在4月29日“连胡会”前表明台湾绝不接受与大陆签订CEPA,甚至放任技术官僚在进入讨论之前,一口咬定其他经济合作型态皆不可行,充分显示民进党政府不仅在政治问题上与中共大陆对抗,连攸关台湾生存发展的命脉的经贸问题,也不理性的采取抗拒态度,受害最深的还是台湾本身。

    其实不管CEPA、CECA或ECFA的本质就是自由贸易协议,它是自由贸易协议的许多修正型态之一,前面提到,自由贸易区是国际贸易整合的第二种类型,自由贸易协议正是规范着达到自由贸易区境界的内容,它是基于区域主要的发展需求,严格来说是违背自由贸易精神的。多半自由贸易协议的签订负载着外交、地缘政治、甚至国家建构的使命,它是受WTO规约所默许的一种产物,自由贸易协议虽已成为经济整合类型的主流,但过去由于它的内容多局限在关税减让及市场开放部分,不符现阶段区域经济整合日益“深化”及“广化”的趋势,再加上有些国家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为突显特色,会冠上较特殊的名称,如纽西兰与澳洲签订的CER(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纽西兰与新加坡签订的CEP(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中国大陆选择使用CEPA这个名称代替自由贸易协议与港、澳建立经济合作关系,一方面是更丰富了合作内容,加强服务业贸易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部分,另一方面是避开自由贸易协议国与国的刻板印象,借着名称多元特性,突显所谓“主权国家”与“单独关税区”间的经贸关系安排。简单说,FTA、CEPA、CER及CEP与CECA、ECFA其实都是类似的概念,内涵差异有限,但由于中国大陆与其它国家、区域组织如东协签订了自由贸易协议,与香港、澳门两地就不宜再有相同名称的合作协议,这样的分类,从中国大陆本身的角度,似乎找到了在WTO架构下维护一国两制、一个中国原则,定位港澳关系的模式,所以也希望将此模式比照适用于两岸,台湾或许对这个名称难以接受,但若从纽西兰与澳洲之间的CER或纽西兰与新加坡的CEP来观察,这些类似名称也曾用在国与国之间签订的经济合作协议,所以台湾应该最在意的是经济合作的内容,只要名称与CEPA不完全相同,自然会流于“各自表述”的历史重演,没有矮化的情形。在这些细节上不断打转的结果,两岸将丧失共荣发展的先机,无法结合现有的资源与优势,面对全球化经济形势的挑战。所以台湾领导人马英九先生抛出了两岸综合经济协议的要求,希望能在即将到来的第三次“江陈会”中进行意见交换。

    对中国大陆而言,与台湾建立经济合作机制不仅有其经济的利益,更有其两岸与国际上的考虑,台湾可完整整个大中国市场,协调中国大陆快速发展之不足,而当大陆频频对台湾释放出建立经济合作的讯息时,就已慢慢地累积台湾人民向心。长远来看,任何两岸间的经济合作进展都会增强中国在东亚地区甚至世界舞台的影响力,有助于“东协加一”与“东协加三”的成熟实现。从台湾的立场观察:中国大陆已经取代日本成为全球第三大贸易国,2007年世界货柜装卸量前30名中,大陆与香港的港口就占了9个,可见中国大陆在未来全球贸易中的角色将更为吃重,另就两岸贸易来看,大陆是台湾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地区、贸易顺差最大来源及台商投资最多最集中的地方。如果没有对大陆的顺差,台湾的外贸将呈现巨额逆差。2007年对大陆、香港的出口已占整体出口的38.7%,可见台湾对大陆贸易依赖之深。再从全球经贸整合角度来看,中国大陆不仅与港澳签订CEPA,也积极与东协10国推动自由贸易区,如果再加上日本、韩国,这个东亚经济版图是足以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相抗衡的,台湾若不能跻身其中,当然有边缘化的危机,而要突破区域整合潮流中被边缘化的最佳战略,就是尽速与大陆建立一个制度化及常态化经贸合作架构,因此台湾《陆委会》在今年4月7日刚出版的说帖中清楚写道: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带领台湾经济迈向世界市场,ECFA是重返世界舞台的敲门砖!根据台湾经济部部长尹启铭公开表示,若不赶紧与大陆签署ECFA,未来东协加一、东协加三实施后,将迫使台湾产业外移,丧失上万个工作机会,更会让GDP下降1%;若一旦签署,将可使GDP增加1.37%,大幅提升石化、机械与汽车零组件的出口。

    基于两岸经贸发展合则两利的认知,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实刻不容缓。在推动的过程中,参与讨论的对象应不断增加,除了在国共论坛与海基、海协两会协商讨论之外,可逐渐扩大与台湾的工商界、学术界交换意见,累积共识与通例;其次是合作机制的名称问题,中国大陆不愿见到带有主权印象的名称,台湾则认为并非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这其中名称的弹性空间是存在的,当然,中国大陆如果能主动宣布名称弹性处理原则,将更有效争取台湾民意支持,加速经济合作机制的成型。再者,对于尚未成型之前的过渡时期,为处理立即的经贸问题,便利联系与协商的进行,CEPA或FTA内容中常见的机构安排,如双方指定全面性的经贸的代表,互设联络办公室等应可考虑提前授权运作,增进沟通成效。最后,台湾必须自省,此次未征询对方意愿态度让谈判的议题在己方快速发酵,是有可能伤害双方的举动,秉持凝聚共识、循序渐进、广结善缘的协商立场与态度将是未来两岸经济合作的重要关键。

    本文为作者供《财经文摘》专稿。

责任编辑: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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