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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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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平:现行《预算法》及《国家金库条例》规定,国家的一切预算收入应全部缴入国库,没有财政专户的概念。而本次《预算法》修改稿写入了财政专户的概念,将财政专户合法化,没有理顺财政专户和国库单一账户的关系,而是将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共同构成了所谓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这是《预算法》修订的倒退,是合法化了本不应该合法的内容。
2012-08-07 12:32:16 于 江苏 - 南京 通过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