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近日在万众瞩目之下闭幕,媒体广泛认为此次“四中全会”在“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除了研究者们归纳的会议亮点,公众都在期待可以真正落实的举措和切实的改变。
1、最大的亮点是依宪治国,并且明确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宪法监督制度,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些完善措施旨在建立动态组织机制以保障宪法实施,较以往有很大突破。但具体由人大的哪个机构来监督还需进一步落实。
2、 立法层面,明确提出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这是在原有立法制度之上的创新。通过健全相关制度,明确“立何种法”、“人民如何参与立法”,终止政府机 构随意制定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改变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形态,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并拓宽公民有序参加立法的途径。
3、执法层面,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内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并且把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改革落实到责任,这都是很实在的内容。
4、 司法改革的推进符合社会期待。比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不仅是省级以下的垂直管理,还是全国范围内的。以后 不一定按行政辖区设立法院,最终都是为了去行政化。此外还包括司法人员的去行政化,强调法治专门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不再强调行政职别和行政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