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逸超 2010-05-04 18:30 于 浙江 - 宁波 通过网站:
房产新政的溯及力问题。没有规定新政从何时开始执行,而任何政策的执行都应该有个过渡期,金融机构具体操作应当有准备的时间,购房者应当有个资金和心理准备,地方政府也有通盘考虑的问题。可见国务院对于其新政应当明确其开始执行的时间及效力范围。对于新政前已经签合同的怎么处理?根据溯及力原理,对于新政前已经签定合同的按以前金融机构贷款的规定执行,否则会出现大量纠纷,甚至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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