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民 2010-08-02 13:19 于 北京 通过网站:
要彻底改变“潜规则”的现状,我们应该做好下面几个方面的工作:1、完善我国的著作权法,对媒体之间相互转载文章的行为进行法律界定;对报社、网站文章的著作权归属进行定位;对事实新闻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框定等;2、尽快成立行业自律机构,制定相关的行业管理规范,可以起到弥补法律的不足,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3、建立良性的谈判和商讨机制,及时处理实践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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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民 2010-08-02 13:18 于 北京 通过网站:
我相信,通过本案的积极推动,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建立之间的互相合作的法律机制是大势所趋和势在必行的。
李伟民 2010-08-02 13:17 于 北京 通过网站:
“网络媒体不付费转载纸质媒体的文章”几乎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新京报以浙江在线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就是向这一行业惯例提出了挑战,在此案之前,国内尚无有效的判例,该案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