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山东工作委员会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中小企业全国理事会)山东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工委”)是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的下属机构,其职能是贯彻促进中心的宗旨,为服务山东经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而设立的。

  促进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事业法人单位,致力于为全国中小企业提供政策研究、信息咨询、融资中介、国际合作、国际交流、教育培训、信息交流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的服务机构,其目标是构建一个服务全国中小企业的综合服务体系,架起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桥梁,与中小企业共创繁荣与辉煌。促进中心是原国家发改委全国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体。

坚持宗旨 服务企业

  山东工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政策、法规、财税、保障权益、发展环境、人员培训及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咨询和服务。 

  山东工委的服务宗旨是:支持中小企业、振兴地方经济、整合社会资源、架起政企金桥。

科学管理 完善架构

  山东工委组建先进的管理体系,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使其达到最佳运作效率,各职能部门设置齐全,并根据工委业务发展需要做相应的调整。

  山东工委下设:专家(顾问)委员会、投融资合作部、金融合作部、培训合作部、维权合作部、人事处、秘书处、金融合作处。

集聚人才 优化团队

  我们始终认为人才资源是最宝贵的财富,是优化团队的第一资源。山东工委的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具有金融服务、企业经营管理、股份制运作、市场营销、公关宣传、项目投资和资本运作、法律法规等丰富的经验。在励精图治的领导班子组织下,共同构成了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

民间资本 金融创新

  2011年央行明确民间借贷合法地位,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温家宝总理也在讲话中提到:民间借贷之所以阻挡不住,就是因为民营企业有需求,而金融机构又不能满足。正门开得不大,那旁门就要开。民间借贷要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其目的是使它健康发展。

  在国家政策明朗,政府要求规范的基础上,山东工委扛起民间资本规范管理的大旗,在山东省各地区合作开展金融合作处,规范和引导山东省内民间资本的发展,使其得到健康良性成长,最终使民间资本促进更多的中小企业得到发展。

合作培训 帮扶企业

  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管理问题,山东工委为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强化企业人员素质、促进工作效率,山东工委开展了企业战略、领导力、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综合管理、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营销服务、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职业素养、国学智慧、学术研究、咨询策划、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目标就在于使企业员工的知识、技能、工作方法、工作态度以及工作的价值观得到改善和提高,从而发挥出最大的潜力提高个人和组织的业绩,推动企业和个人的不断进步,实现企业和个人的双重发展。

理事单位 互助互赢

  为更好的向山东区域内的中小企业服务,山东工委成立了理事单位合作平台,以此打造省内最具有影响力的中小企业合作平台。协调和规范各方面的权益关系,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整体利益,为中小企业服务,为理事会员单位优先服务。

创新发展 共赢未来

  未来的山东工委,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摇篮,是民间资本创新的领导者,是帮助企业成长、促进经济发展的源泉。让我们继续发扬服务企业、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倍努力,与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将山东工委打造成为山东最具影响力的服务机构而不懈努力。

  服务中小企业的同时,我们以各地支柱产业为切入点,融入当地经济发展的主流,助推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质量求生存,管理上层次,服务争优势,锐意求创新,实现山东工委的跨越式发展,迎接更高层次的挑战。

编辑/发表时间:2012-02-21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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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出处: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中小企业全国理事会)山东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www.smesd.org
贡献者:
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