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富

实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国家为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提供的一种救助。这本来是一个非常好的惠民、帮民、救民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依然有一些用心叵测之人将其作为“唐僧肉”,混迹于其中,使本来应该得到救助的人却没有得到救助,而本来生活有保障、甚至比较富裕的、根本不需要进行救助的人却领到了本来属于生活贫困群体的“救命钱”,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低保富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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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本来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但由于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一些隐形就业、隐形收入问题只依靠民政部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核对方式无法准确掌握,尤其是对车辆、房产等大宗财产更是无法核实,从而使一些人钻空子,隐瞒家庭收入骗取救助待遇。甚至是交钱就能享受低保. 这就形成了越是低保户越是富有的现状.

低保富 - 案例

一. 包头市民政局与市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管局针对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人员的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工资信息等进行了数字比对,核查中发现一些低保对象拥有车辆、若干房产和工资收入。其中石拐区惊现包头市“最富”低保户,一家人竟拥有6处房产;还有的低保户家庭拥有2辆汽车,令人咋舌.包头市石拐区东梁居委会居民吕某夫妻目前无业,一家三口从2008年开始享受低保。正是这一看似贫困的低保家庭,竟在市区拥有6处房产。其中包括3处柜台、1个底店和2套商品房,总面积超过300平方米。6处房产中有4处所有者姓名和身份证号都是吕某。其余2处分别是吕某的妻子和孩子。面对房管局出具的信息,吕某虽然辩解这些房产都不是自己的,但取消他的低保资格后并没有意见。

二. 房山区张坊镇史各庄村党支部委员罗勇(化名),通过私人关系让村委会会计在“一家年收入不足300元”的低收入证明上盖章,骗吃城市低保金两年半,获利3.6万元。一名村民将此事举报到房山区民政局。8月10日,房山区民政局调查证实,罗勇骗取低保金情况属实,并追回冒领金额。 

三. 从2006年开始,安徽一村支书6口之家就在吃低保;2006年村支书大儿子去世,而2009年的一份资料显示,5口之家的村支书居然还享有6份低保。更不可思议的是,已在2010年上半年去世的村民,到现在还在继续“领取”低保。

实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国家为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提供的一种救助。这本来是一个非常好的惠民、帮民、救民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依然有一些用心叵测之人将其作为“唐僧肉”,混迹于其中,使本来应该得到救助的人却没有得到救助,而本来生活有保障、甚至比较富裕的、根本不需要进行救助的人却领到了本来属于生活贫困群体的“救命钱”,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看看这些“富裕低保户”,“有财政开支的在职职工、有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部分人员还有多套房产”,不用说都明白,这根本就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为什么他们能够堂而皇之地、昧心地、大言不惭地“享受”低保户的待遇呢?难道真如民政部门所言的“无法查证”吗?或许是有这方面的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没有把好审批关的原因,这也充分反映出了当前在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核与发放上的不严格、不细致和不透明。

 

低保富 - 低保规定

低保政策规定,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微调,每年都要重新调整,对家庭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就应取消,低保指标调整给其他困难户。
低保政策规定,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低保政策规定:家庭成员有使用摩托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电脑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安排子女高费用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对上述户,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低保是政府为贫困家庭撑起的“保护伞”,在低保申请工作中,只要能民主公开操作,就能避免“漏保”、“错保”、“骗保”和暗箱操作带来的上述各类问题。

编辑/发表时间:2011-07-0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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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