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和保税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保税”是对货物而言,一般说保税货物,它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根据《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保税区”(Bonded Area ;the low-tax; tariff-free zone ;tax-protected zone)是指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实施监管,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 
     “保税区”是“保税制度”的一种形式。“保税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的一种海关监管业务制度。我国现行保税制度的主要形式分为:一是为国际商品贸易服务的保税仓库、保税区、寄售代销和免税品商店;二是为加工制造服务的进来料加工、保税工厂、保税集团。

 

编辑/发表时间:2009-03-07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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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