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影经济

合影经济,是会议经济的延续,简言之就是“交钱,跟领导照相”。合影经济中,最核心的竞争力来自可供合影的官员资源。

合影经济 - 简单介绍

通过举办各种会议、论坛,通过相关渠道拉来各级领导出席,大大小小的企业家们能与有关领导人和其他贵宾小范围合影,缴纳不等的费用,由此催生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合影经济”。合影经济是会议经济的延续,简言之就是交钱,跟领导照相。“合影经济”中,最核心的竞争力来自可供合影的官员资源,谁能提供更高级别的官员,谁就能卖出更高的价格,赚更多的钱。[1]卢俊卿、卢星宇父女所在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做的便是这门生意。 [2]  

合影经济 - 基本要素

人物

合影少不了重量级人物道具,毫无疑问,政府高官是最受欢迎的,其次是社会著名人士,知名企业家等。

地点

合影的场地很重要,一般都选择一些具有符号意味的地方。以某某领导参加为卖点的峰会、论坛,往往也会贴心地把地点选在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京西宾馆、北京国家会议中心等地。有的会议公司直接在宣传资料注明“在人民大会堂办一场活动,胜过在五星级酒店办十场活动”。不过,在人民大会堂办会议一方面比较贵,一方面需要较长的备案等待期,而且对会议内容有一定的审查,不是什么活动都能办。同样被认为具有特殊政治色彩的钓鱼台国宾馆则相对宽松很多,受到各种会议的青睐。[3]

价格

组织者一般把参会分为几个档次,参加集体大合影的价格和单独合影的价格相差极大。而单独合影也分为几种情况,有的是会议间隙与会者在现场与领导人合影,有的是午宴、晚宴时合影,还有的是在贵宾室接受接见并合影。总之,各级“服务”都是明码标价。

合影经济 - 现象剖析

合影经济合影经济

1、在中国,大大小小的企业家们都喜欢在办公室的桌上或墙上,摆上他和地方乃至中央领导人的合影。对于诸多中国企业家而言,和领导人的合影,是他们获得权力承认的一种荣誉和认证,更是其事业有强大政治背景的见证,有时还能起到护身符的作用。因此,对于拥有政治资源的人来说,一条重要的生财之道便是,为那些想和领导们合影的各地企业家牵线搭桥--即“合影经济”。如华商会,称自己的核心优势之一便是“凝聚人脉”,可以沟通任何国家的前外交官资源、每年出席协会重要活动数十次的国家领导人、100位以上的市长顾问团、30位以上有关部委和行业协会领导顾问团、遍及全球的华商领袖。而其为高级会员提供的超值服务就包括:国家领导人接见、合影,钓鱼台国宴恳谈,免费参加众多高层次活动等。 

2、注册“世界级”协会简单易行。  

举办各种论坛、峰会的主体有四种:

一是各部委下属的事业单位、协会、学会、刊物、培训中心等。“共和国脊梁”的主办方就是这种情况。

二是在香港、美国、新加坡等地注册公司。

三是在工商正式注册公司,不拉大旗扯虎皮,就以自己公司的名义举办活动。

四是街头随便找人刻个章,拉三五个人就开干了,这种被认为是纯粹的诈骗。 

2000多元就可以在香港注册一个冠以中华、全球、国际等任意名头,赋予基金会、协会、促进会等任意后缀的分公司,名字随便你起,也不怕重名,无需查名。因为在香港,注册公司后缀是有限公司,而在其名下登记的分公司名称则可以随便命名,只是后缀不能是有限公司。 

如果只注册分公司,代理机构还可以提供挂靠服务,费用低,时间短,而且程序也相当简单,只要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传真过去即可,甚至还可以再出钱购买附加服务,比如,登记的香港电话有人帮你接转等。 

合影经济 - 规范制度

合影经济合影经济

2001年,中办、国办曾下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要求“严格把关,减少请领导同志参加事务性活动”。但会议合影经济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打击,还迎来了一段混乱的黄金时期。 

2011年,中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各种论坛、庆典、研讨会“助长各种不良风气,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社会反映强烈”。 

同年4月5日,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前所未有的严密和力度做出了明确规范: 

从举办方角度,此次约束的不再只是“中央党政军群各部门”,而是把党政之外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这些机构所属的事业单位和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全部纳入规范之列。 

从经费管理角度,原则被定为“可办、可不办的活动,一律不办”,确有必要开展的,“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列入公示范围,接受审计监督”,也就是说只要你办论坛、研讨会,经费就由你自己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费用”。 

从领导出席角度,清理和规范工作有两个特点:一。明确把离退休领导干部纳入规范范围;二。明确把人大、政协等系统的领导干部纳入规范范围。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确需出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活动,举办单位须分别报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审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须向中央分管领导同志报告…… 

负责实施的领导小组由中纪委、中办牵头,13部委参加,办公室设在国务院纠风办,而被列入重点查处问题的就包括“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活动”。 
 

编辑/发表时间:2011-09-23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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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
郝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