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

份额是指成员国参加IMF时向其认缴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在牙买加协议生效以前,

份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黄金缴纳,其余的百分之七十五以本国货币缴纳;牙买加协议

生效后,以黄金缴纳的百分之二十五改用特别提款权或可兑换货币缴纳,其余百分之七十五

仍以本国货币缴纳。成员国认缴后,份额就成为IMF的财产,构成IMF向成员国提供资金融通的

主要资金来源。

编辑/发表时间:2008-04-06 19:31
编辑词条如何编辑词条?)                          历史版本

资料出处:
贡献者:
刘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