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额是指成员国参加IMF时向其认缴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在牙买加协议生效以前,
份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黄金缴纳,其余的百分之七十五以本国货币缴纳;牙买加协议
生效后,以黄金缴纳的百分之二十五改用特别提款权或可兑换货币缴纳,其余百分之七十五
仍以本国货币缴纳。成员国认缴后,份额就成为IMF的财产,构成IMF向成员国提供资金融通的
主要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