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土地财政

所谓“土地财政”就是地方政府依靠征收、出售土地维持财政运转和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数据。由于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基本消灭了土地和房屋私有,名义上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城乡土地,实际上主要由地方政府支配。与企业增值税等税种大头归中央财政不同,土地出让金主要归地方财政。同时,与发展其他产业相比,卖地具有成本低、收益高、见效快等优势。因此,卖地不仅成了许多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源,也是地方领导创造GDP政绩的一个主要手段。

编辑/发表时间:2010-01-04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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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出处:联合早报
贡献者:
靳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