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

总公司也称本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公司,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字。因此,一公司必须具有三个以上的分公司时才能称为总公司。

编辑/发表时间:2009-03-1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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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梅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