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罚单

2010年9月,《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开始颁布实施,因执法困难,2011年6月30日方开出首张针对个人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罚单,2011年7月1日,又开出首张针对餐饮企业的控烟罚单。

控烟罚单 - 简介

广州首张个人控烟罚单广州首张针对个人开出的控烟罚单

2011年6月30日,广州市城管委牵头组织的一次控烟联合执法检查大行动,番禺控烟联合执法检查组在一家酒家对一名不听劝告继续抽烟的顾客当场开出个人罚单1张,罚款50元。

2011年7月1日,针对餐饮企业的首张罚单也被开出,受罚对象是广州东江茶香居海鲜酒家,罚款金额是3500元。

这两张罚单都是《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颁布实施9个月后为控烟针对个人和企业开出的首张现场罚款单。 [1]

控烟罚单 - 首张罚单

首张个人罚单

广州首次针对餐饮企业开出罚单广州首次针对餐饮企业开出罚单
2011年6月30日上午11时20分,番禺控烟联合执法检查组检查位于番禺区大石街迎宾路362号的“天下粮庄酒家”时,执法人员发现有位大约40岁的男士正在酒家大厅吸烟。酒家管理者表示,此前已对这位顾客进行过劝阻,但顾客不听劝告,按照《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吸烟顾客开出“广东省罚款收据”,罚款人民币50元,整个执法行动顺利,该名顾客没有提出异议。

首张餐饮企业罚单

2011年6月30日,广州市爱卫会副主任、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带领的荔湾区控烟检查执法组,在花地大道东江茶香居海鲜酒家发现有一名白衣男食客吸烟。没等执法人员走到身边,“白衣男”便将香烟扔到地面,死死踩住不放。服务员也迅速将弹烟灰用的小碟子端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因为没有抓到证据,所以未能执行处罚。此外,针对酒家的罚款因为超过1000元的行政罚款额度,必须经过立案、调查取证、督促酒家整改等程序后,才能最终给予处罚。所以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只是依法对酒家开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2011年7月1日上午,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酒家开展执法检查,又发现一名顾客在非吸烟区吸烟,现场没有酒家工作人员进行劝导,还发现多个餐台及餐碟上有烟蒂,执法人员对此一一拍照取证。酒家的行为违反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向该酒家开出了处罚3500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酒家,可在7月4日前前往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如申辩期限内不提出申辩要求,将进入处罚程序。 

控烟罚单 - 实施尴尬

执法难

控烟执法取证难,收走烟灰缸后顾客仍有对策,控烟执法取证难,收走烟灰缸后顾客仍有对策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之后,执法难问题备受关注,一直被质疑成“空头文件”,尽管6月30日终于“破蛋”,但仍难掩控烟执法的尴尬:一单行政罚款走程序最长可以走2个月;对于个人违法吸烟的执法,则存在公众劝阻缺失和执法取证难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担心劝阻吸烟者会影响生意,存在不主动改善控烟服务环境,不对违法吸烟现象进行劝阻的现象。 

取证难

面对执法人员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开出罚单,控烟执法目前确实遭遇取证难。尤其是一些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担心劝阻吸烟者会影响生意,存在不主动改善控烟服务环境,不对违法吸烟现象进行劝阻的现象。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控烟执法,最有效的证据就是拍照,现场拍照可以直接证实违规者的违规行为。但执法人员同时承认,要抓拍现场违规照片“难度非常高”。  

控烟罚单 - 处罚原则

不会以罚代教

广州控烟开出了首张针对餐饮场所的罚单,有市民担忧,今后开罚会否成为常态呢?

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控烟依然以宣传教育为主,并不会“以罚代教”、“以罚代劝”,而且违规开罚必须在依法依规下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禁止执法人员滥用权力随意开罚。同时,负责人强调,在违规个人或者单位屡教不改、屡劝不理的情况下才作出开罚,如果个人或单位接受教育改正,将会酌情免予处罚。

鼓励群众举报

控烟需要全民参与,看到有人违规吸烟,市民应该大胆给予纠正。欢迎市民齐齐参与控烟,对违规吸烟现象积极举报,“市民可以用手机或者相机将违规现象拍下,然后向12319城管投诉热线举报。”广州计划开展全民控烟“一起拍”活动,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吸烟违规现象。[2]
 

编辑/发表时间:2011-07-0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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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