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陪侍

摘要

“有偿陪侍”主要是指通过对“情感”、“旅游”等进行“陪护”和“陪伴”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在中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

有偿陪侍-词义

    

有偿,关于为换取等价物而做出某事或给予某物的。

陪侍,旧时指辈分或地位低的人站在辈分或地位高的人旁边伺候;陪伴服侍。

有偿陪侍-法律范畴

    

在营业性质的娱乐场所,提供有偿陪侍都属于违法行为。

有偿陪侍-案例

    

2010年5月11日晚,北京朝阳警方兵分四路突查天上人间[夜总会]、名门夜宴、花都、凯富国际等4家豪华夜总会,当场查获有偿陪侍小姐557人。4家夜总会被勒令停业整顿6个月。这是有偿陪侍处罚的最高限。[1]

注释:
[1]^新民网:京警方查天上人间等4夜总会 查获陪侍小姐557人,2010年5月13日

编辑/发表时间:2010-06-1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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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
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