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

  1968年4月29日,不到36周岁的北大学生右派林昭在上海被秘密枪杀。两天后,上海公安局人员上门向她母亲索取5分钱子弹费。1980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判决她无罪。1981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给她平反。

  40年后,面对林昭的牺牲,世人不仅佩服她的勇气、壮烈和决绝,更惊讶她的思想。在整个民族几乎都停止了独立思考、陷入盲从、迷信和狂热的时代,她没有停止思考,哪怕镣铐加身,乃至没有纸和笔,她以血为墨,以白床单为纸,在红色的牢狱中写下了大量血书。现在,我们只能看到极不完整的一部分,她在其中提出的观点,她对时代和中国命运的思考,她使用的语言,都超越了同时代的人。她抛弃了当时无在不在的弥漫着火药味的斗争话语,找到了自己的话语方式,用自己的语言概括那个时代。更为难得的是,她的批判不是破坏性的,而是建设性的。她的同伴黄政回忆,1962年她在谈到广大农村饿死人时,就说人民公社不合国情、不合情理,应当及早解散,在农村实行耕者有其田;对于“割资本主义尾巴”,她提出应该允许私人开业经营,主张私人办厂成了她的罪名之一;她说要改变闭关锁国的政策,加强与世界的联系,包括引进外资,借外债加速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她还提出了地方自治、联邦制等设想。这些今天看起来寻常、而且有些已变成现实的想法,在当时的中国却无疑是一种空谷足音。

  虽然她表示,作为一种权利,“那么天赋人权世人都拥有自己所应有的一份!谁也不比谁少即谁也不谁多!而是神圣的自卫权力本身便要求神圣的复仇权利!”但在她用血书写的那些传世文字中,她最终摆脱了简单的仇恨意识和你死我活的敌人思维——

  “……我们反对什么那是很清楚的,可是我们到底要建立什么呢?要把自由的概念化为蓝图而具体地按着它去建设生活,可不是一件简单轻易的事情,特别是要在这样一个广大分散痼疾深沉的国家里来建设它,就更其复杂艰巨!……只要生活中还有人被奴役,则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那奴役他人者同样不得自由!然则身受着暴政奴役切肤之痛再也不愿意作奴隶了的我们,是不是还要无视如此悲惨的教训,而把自己斗争的目的贬低到只是企望去作另一种形式的奴隶主呢?奴役,这是可以有时甚至还必需以暴力去摧毁的,但自由的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够以暴力去建立,甚至都不能够以权力去建立!……” 

  她在观念上找到了新的出路,对自由、生活、政治都有了全新的认识。她说:“高尚的目的根本不需要更加不可能用卑鄙的方法去达成,只有卑鄙的目的才能够与卑鄙的方法相得益彰地‘配套成龙’。”

  她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她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一步步走过来的,她也有过轻信、迷狂和个人崇拜,甚至不惜与家庭决裂。直到1957年之后,她才开始反省,开始追问,开始寻找,最终回归了良心,回归了人的本性,回归了生活本身。

   1958年7月,当右派同学刘发清痛苦得吃不下饭时,她开导说,自己一开始也是吃不下、睡不着,还自杀,现在想通了:“这不单是我个人的命运问题,北大划了多少了个右派?全国有多少?”“反右斗争还在全国进行,它的性质、它的意义、它的后果、它对我们国家、对历史有什么影响?对我们自己有什么教训?我现在还搞不清楚。但我要认真思考,找寻答案……” 她吞安眠药自杀获救后,又想到北海公园投湖自尽,“躺在一张椅子上想了一夜,弄明白了许多道理。” 在1957年5月在北大鸣放时,她并无右派言论,只是在张元勋他们遭到围攻时,挺身说了几句公道话,与此同时,她参加了学生刊物《红楼》开除张元勋的签名。最后,她未能幸免右派的命运。她在写给妹妹的信中说:“当我加冕成为‘右派’后,你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体会我的心情的,我认为我热爱党的程度是压倒一切的,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与之相比拟。我不能忍受它对我的误解,而且误解得那样深。”她不顾自己的处境,为大跃进等原因造成的饥荒、大量饿死人的悲剧忧心如焚,和一些志同道合的青年右派一起办了油印刊物《星火》,坚持说出真相,并给领导人写信提建议,力图以微弱的力量阻止悲剧的蔓延,因此以“反革命”罪被捕入狱。她通往1968年4月29日的路就此开始。      (选自傅国涌《林昭40年祭》/2008.5.)

 

     【链接】 另一篇关于林昭在反右运动直至被害的具体情况的报道:寻 找 林 昭 ……

 

 

编辑/发表时间:2008-12-13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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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