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夫条款

沃尔夫条款是美国众议院拨款委员会商业、司法、科学及相关机构小组委员会主席弗兰克·沃尔夫提出的一项禁止美中两国之间任何与美国航天局有关或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协调的联合科研活动的条款。该条款将随着美国2011财年的结束而结束。

沃尔夫条款 - 简介

沃尔夫沃尔夫

 2011年4月1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11财年开支法案,其中第214页至215页有一项不起眼的条款,规定禁止美中两国之间任何与美国航天局有关或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协调的联合科研活动,甚至还禁止美国航天局所有设施接待“中国官方访问者”。这一条款出自于美国众议院拨款委员会商业、司法、科学及相关机构小组委员会主席弗兰克·沃尔夫之手。 

美国共和党国会议员,担忧美国航天局与中国交往,恐怕损及美国国家利益,所以在预算案中加入条款,要求不得与中国或有中方背景的机构合作。

这项条款由共和党众议员沃尔夫提出,他是众院拨款委员会的主席,专门负责美国太空预算。沃尔夫与三名众议员表示,他们严重关切中国太空发展计划的本质与目标,所以他们强烈反对任何美国NASA与中国合作的计划。这项条款也禁止NASA出资邀请中国官员访美。

实际上,沃尔夫在2010年就曾致信反对NASA局长博尔登访问中国。[1]

沃尔夫条款 - 评论

美国“奋进”号航天飞机2011年5月16日从佛罗里达州肯尼迪航天中心发射升空,开始其第25次也是最后一次飞行任务,全球媒体广为关注。

这当然也是一个让中国科技界和媒体非常关注的事件,因为除了“奋进”号本身,诺贝尔奖获得者丁肇中负责的用于寻找反物质组成的宇宙的阿尔法磁谱仪,搭载“奋进”号赴国际空间站,许多中国科学家参与了这个项目。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采访“奋进”号发射的中国媒体记者竟然由于一个新出炉的“沃尔夫条款”而被拒之门外。正是根据这个连美方人士都认为是“歧视性”的规定,美国航天局取消了已允诺给予中国记者的采访通行证。[2]

“沃尔夫条款”是与中美双方力图推动科技交流的大潮相背的一项决定。2011年5月上旬在华盛顿举行的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议上,双方发表了《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成果清单》,其中就包括科技合作领域。而且,2011年中美两国续签了双边科技合作协议。

奥巴马政府也对中美两国科技合作的发展状况和势头比较看重,意识到这种合作的互惠互利特征。奥巴马的科技助理兼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约翰·霍尔德伦曾向新华社记者表示,“科技合作是中美双边关系中表现最强劲的领域之一”。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沃尔夫条款”的出炉,凸显了美国鹰派政客内心对中国近年来和平发展的焦虑与无奈,也向世人展现了他们的短视。

受国会掣肘,奥巴马政府2011年在预算问题上深受困扰,为避免政府关门,最终向共和党人作出了大量妥协。因此,“沃尔夫条款”也是美国两党政治妥协的产物。但它改变不了中美科技合作日益紧密的大趋势。

其实,就是在美国,“沃尔夫条款”也不得人心,受到了一些美国科学家批评。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理查德·米尔纳认为,这是一个“歧视性”决定,美国最终也会受到伤害。

随着这一不得人心的条款的生效,中国记者不幸成为该条款的首批直接“受害者”,被挡在肯尼迪航天中心门外。然而,美国主流媒体此次几乎全部保持沉默,没有人出来批评沃尔夫的所作所为。可见,美国所谓的“新闻自由”是有着严格“界限”的。

虽然“沃尔夫条款”将随着美国2011财年的结束而寿终正寝,但沃尔夫似乎并不善罢甘休,甚至公开宣称或许在明年将禁令扩大到“非政府组织”。在中美合作不断深化的今天,沃尔夫以冷战思维做背离潮流之举,须引起人们的警惕。[1]

编辑/发表时间:2011-05-18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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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