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的本原

  
  网上反反复复有网友提问:“物质的本原是什么”,也反复有人指出:“辩证唯物论和古典哲学一样,根本回答不了这一问题。”对此一问题,我所认为的正确答案是:它是哲学范畴最顶级的无意义命题。

  所谓“物质的本原”,是形式逻辑思维根据“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正确判断所提出的藐视辩证逻辑的诘问。

  我们知道宇宙之内对应关系范畴的最基本划分是:除了物质,就是精神。因为是先有物质后有精神,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所以才有“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正确判断。在这里,哲学“本原”的意义在于,它是物质相对于“精神”而言的本原。

  辩证逻辑的显著特征,是遵循对等对应的客观范畴来把握世界、把握规律。它要求两个概念之间必须存在现实的相互依赖或现实的互为因果的对应关系。比如“精神”作为第二性的事物,它一旦产生为社会存在,必定与“物质”之间存在一种很现实的或相互依赖、或互为因果的关系。比如“可能”与“现实”,不仅概念形式相互依赖,其内涵还可以互为因果。而“物质的本原”如果真的可以找到它的确切概念,并且能与“物质”形成对等关系,但它,能不能与物质形成互为因果的对应关系呢?

  既然不能,就只能按照形式逻辑的单向垂直思维或单向发展关系,去溯源并寻找一种世界万物所以产生出来的总根源。这种根源,你不能在把它视为物质――因为“物质的本原”还是“物质”(辩证逻辑就陷入自谬);你也不能把它视为各种物质最基本的构成单位――因为所有物质构成的最基本单位(虽然这是科学研究的崇高追求)但它也还是“物质”(辩证逻辑又陷入自谬);你也不能把物质的本原简单归于“运动”和“能”,因为运动和能量都是物质的运动、物质的能量,造成物质的本原对应的仍然是“物质”(辩证逻辑再陷入自谬)。于是,为了回答这一问题,你只好回过头来去反单向寻找,答案是:物质的本原也是精神――致辩证逻辑陷入最终自谬!

  形式逻辑在纯概念形式上,是善于设置逻辑陷阱的“高手”。

  我早就说过,形式逻辑作为最早产生的老逻辑学,它不能容忍和兼容后来的辩证逻辑(上述就是典型例证)。而辩证逻辑作为后来被发现的逻辑学则可以兼容此前的形式逻辑学。我们看到,在辩证逻辑的任何对等概念范畴中,均可以自由运用形式逻辑。单一形式逻辑很严谨,但气量不大、胸襟太小,兼容性太差。

  形式逻辑的“伟大”在于,它可以使人的逻辑思维水平达到唯理境界和纯概念形式思维境界。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的本原是什么?本原的本原又是什么……可用纯概念无限演绎、无限推理、无限诘问。面对这种“伟大”,辩证逻辑总是虚怀若谷地说:我自愧不如,我也不会去针对形式逻辑设置逻辑陷阱。我只善于面对事实提取概念,至于从概念中再生出一个概念来,那是您老人家――形式逻辑的长项。

  我们知道,物质是一切社会存在的根本。如果“根本”之外还有与之属性不同的“本原”,那就否认了唯物论。现代科学只承认千姿百态的物质在其演变的源头,都有一种或几种总的物质根源(比如基本粒子),但根源不是本原。根源是此物和他物之根,也是精神之根。人脑中的碱基因可激活神经、调控情绪便说明此。

  那么,物质的本原是什么?请笑答:是逻辑陷阱。

  胡志平2007年10月19日
编辑/发表时间:2007-10-1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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