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决定律

财富在私有者之间分配的规律。特权决定律指出:财富的分配方式由天然特权决定而与其来源无关。

因此,特权决定律又称为“财富的归属与其来源无关”的规律。

分配的规律自远古的动物时代到现代,始终都没有改变过,改变的仅仅是形式。因此,不论剩余价值是否存在,也只能说明它的来源,并不能说明它的归属。因此,尽管在经济从简单的自给自足发展到复杂的“民商银政”体系的过程中,民一直在注入自己的财富(如知识和劳动),但是分配的规律决定了,这些财富属于有特权和运用特权的人,而不属于它的来源(创造)者,就像浆果来源于树木却要被猢狲享用一样。希望通过对价值来源的分析为社会财富找到一个合理的分配方案的想法是善良的,是基于从哪里来就应该属于哪里所有的逻辑的,但是,自然界无情的规律却是“归属与来源无关”。

阅读链接:《西方经济学的终结》10-2-2 特权决定律,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P303

编辑/发表时间:2008-02-12 14:18
编辑词条如何编辑词条?)                          历史版本

资料出处:
贡献者:
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