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

生命的哲学定义:生命是生物的组成部分,是生物具有的生存发展性质和能力,是生物的生长、繁殖、代谢、应激、进化、运动、行为表现出来的生存发展意识,是人类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生物中发现、界定、彰显、抽取出来的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

生物是具有生命、生存意识、生存性能的自然物体。生命、生存发展性能、生存发展意识是生物具有的本质、属性、规定和规律。

生物是非生物经过长期运动变化产生的结果。自然事物普遍具有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自然性质和能力,当一个非生物遵循自然规律经过长期复杂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逐步形成了自主的生存发展性质和能力,形成了自主的生存意识的时候,一个具有生命的生物就产生了。

生命、自主生存性能、自主生存意识是特殊形式的自然规律和自然意识。因此我认为:生物是自然规律、自然意识和物组成的统一体。

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应激、运动、行为是生命、生存发展性能、生存意识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观察一个自然物体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就可以判断出这个物体是否具有生命,是否具有自主的生存发展性质和能力,是否具有自主的生存发展意识、就可以判定这个物体是生物还是非生物。

生命是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生命首先是生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是人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各种生物中的发现、界定、彰显、抽取出来的共性规定,是以非独立体形式存在的抽象事物。

生命其次是特殊性和普遍性规定组成的,有别于生物及其它事物、以相对独立的形式存在的具体事物。

经验告诉我们,虽然不同的生物个体都具有共同的自主生存性质和生存意识,但是不同生物个体所具有的自主生存能力是不同的,不同生物具有不同的生命活力,不同生物个体的生命都具有特殊性。

生命是生物共同具有的生存发展性质和各自具有的不同生存发展能力综合在一起组成的,是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普遍性和特殊性组成的对立统一体。生命既是抽象事物也是具体事物,既是生物的组成部分,也是多种规定组成的独立整体。

人们对生命的认识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从不同学科给生命下了各种各样的定义,但是这些定义都是有缺陷、有错误的定义。

恩格斯关于生命的定义: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形式,这个存在形式的基本因素在于和他周围的外部自然界的不断的新陈代谢,而且这种新陈代谢一旦停止,生命就随之停止,结果便是蛋白质的分解。

恩格斯的生命定义把生命表述为以新陈代谢为基本存在形式的蛋白体,是蛋白体具有的新陈代谢的存在和运动方式,抹煞了生命同蛋白体(生物体)、同新陈代谢运动方式的差别,混淆了生命、生物和运动方式的概念,不符合客观实际,没有从生物中把生命发现、界定、彰显、抽取出来。

现代生物学给生命下的定义:生命是生物体所表现出来的自身繁殖、生长发育、新陈代谢、遗传变异以及对刺激产生反应等复合现象。

这个定义把生命表述为生物的复合现象,表述为生物的运动行为。抹杀了生命和生物现象、生物行为的差别,混淆了生命和生物行为的概念,不符合生命的客观实际,违背了认识的逻辑规律。

分子生物学给生命下的定义:生命是有核酸和蛋白质等物质组成的分子体系,它具有不断繁殖后代以及对外界产生反应的能力。

这个定义把生命表述为分子体系,既生命就是生物体系,并对分子体系进行进一步的表述。这个定义根本不是生命的定义,而是关于生物的定义、关于分子体系的定义,把生命和生物完全混为一体,真是好难得的糊涂。
                  

                              [原创]

编辑/发表时间:2009-04-03 20:22
编辑词条如何编辑词条?)                          历史版本

资料出处:
贡献者:
白贵才张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