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一体化

摘要

在经济学里,经济一体化既被定义为一个过程,又被定义为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它是指各国民经济消除彼此间的歧视;作为一种状态,它表示各国民经济彼此间不存在或较少存在歧视。经济一体化程度意味着国际贸易的自由程度。经济学家们之所以愿意在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是因为他们坚信:自由贸易对每个参与国家都是有利的。
 

经济一体化-概述

     经济一体化(Economic Integration):一般是指国家间通过签署条约或协议,采取具体的措施协调彼此之间的经济贸易政策,以促进经济的共同发展。由政府间通过协商缔结条约,建立多国的经济联盟。在这个多国经济联盟的区域内,商品、资本和劳务能够自由流动,不存在任何贸易壁垒,并拥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监督条约的执行和实施共同的政策及措施。 
广义的经济一体化即世界经济一体化,指世界各国经济之间彼此相互开放,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体。
狭义经济一体化,即地区经济一体化,指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在一个由政府授权组成的并具有超国家性的共同机构下,通过制定统一的对内对外经济政策、财政与金融政策等,消除国别之间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障碍,实现区域内互利互惠、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最终形成一个政治经济高度协调统一的有机体的这一过程。
 

经济一体化-主要形式

    

根据各参加国的具体情况和条件以及它们的目标要求,有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联盟四种形式。
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是指由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成员国之间免征关税和取消其他贸易限制,但对区外国家仍报持各自的关税和限额。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取消彼此之间的关税或各种贸易壁垒,建立共同的对外关税而缔结的同盟。同盟内部商品自由流通和自由竞争。关税同盟在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进了一步。
共同市场

指在关税同盟基础上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在同盟内建立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完全的经济联盟。
经济联盟
是经济一体化的最终发展目标和最高级的形式。它要求其成员国在实现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超国家的管理机构,在国际经济决策中采取同一立场,行使统一的货币制度和组建统一的银行机构,进而在经济、财政、货币、关税、贸易和市场等方面实现全面的经济一体化。

经济一体化-基本形式及其特征

    

 相互给予的贸易优惠 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 共同的对外关税 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经济政策的协调 统一的经济政策
  特惠关税区 ☆
  自由贸易区 ☆ ☆
  关税同盟 ☆ ☆ ☆
  共同市场 ☆ ☆ ☆ ☆
  经济同盟 ☆ ☆ ☆ ☆ ☆
  完全经济一体化 ☆ ☆ ☆ ☆ ☆ ☆

经济一体化-经济一体化的实践

    

 

欧洲的经济一体化

 (一)欧盟的历史沿革
  欧洲经济一体化大事记
  时间 事件
  1950年5月9日 提出欧洲国家煤和钢的资源供应共同规划;确立了创立“欧洲联邦”的战略目标。
  1951年5月 欧洲煤钢共同体(ECSC)成立。
  1952年5月27日 签署《欧洲防御联盟条约》,该条约在法国未得通过。
  1957年3月25日 签订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为《罗马条约》。
  1958年1月1日 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
  1959年1月1日 首次降低关税10%。
  1962年1月30日 共同农业政策生效。
  1967年7月1日 欧洲煤钢联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委员会合为一体。
  1968年7月1日 关税同盟生效,取消了欧盟内部工业产品流通关税,制定了共同对外关税税则。
  1968年7月29日 欧盟内部劳务自由流通。
  1972年3月 创立“洞中之蛇”汇率制度,使各国货币浮动幅度降至2.25%。
  1973年1月 丹麦、英国和爱尔兰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使共同体扩为9国。
  1975年2月28日 签署洛美公约,同44个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建立联系。
  1978年4月3日 同中国签署《贸易协定》。
  1978年 欧洲煤钢联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委员会合为欧洲共体(EC)。
  1979年3月13日 埃居体系取代货币蛇型浮动体系;欧洲货币单位(埃居)成为欧洲记账单位。
  1981年1月1日 希腊加入欧共体。
  1986年1月1日 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共体。
  1986年2月 签署《单一欧洲法案》。
  1987年7月1日 《单一欧洲法案》生效,规定在欧洲委员会中实行投票加权的表决规则,不再实行全体一致原则。
  1990年7月1日 资本流动自由化,经济货币联盟第一阶段开始实施。
  1992年2月7日 签订《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3年1月1日 欧共体实现单一大市场。
  1993年11月1日 《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改称欧洲联盟(EU)。
  1994年1月1日 经济货币联盟第二阶段开始实施;欧洲货币局建立。
  1995年1月1日 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欧盟。
  1995年12月 确定欧洲单一货币第三阶段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启动。货币的名称为“欧元”(EURO)。
  1997年6月 签署稳定与增长公约、第二汇率机制。
  1998年6月 欧洲中央银行成立。
  1999年1月 欧元诞生
  2000年1月15日 准备接受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马耳他等国加入欧盟。
  2001年1月2日 希腊成为欧元区的第12个成员国。
  2002年1月1日 欧元开始流通。
  2002年12月13日 欧盟哥本哈根会议决定在2004年5月1日前,接受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立陶宛和马耳他等十国为欧盟的正式成员国。
  (二)欧盟东扩与欧洲一体化
  欧盟的东扩计划大体上经历了3个阶段:
  先期准备阶段(90年代上半期)。主要是与中东欧国家签署联系国协定(也称欧洲协定),制定入盟标准和实行先期准备战略。波兰和匈牙利于1991年,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于1993年,波罗的海三国于1995年,斯洛文尼亚于1996年分别与欧盟签署了联系国协定。联系国协定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欧盟与联系国的政治经济关系,目的是使联系国逐步融入共同体中。联系国协定的目标是在2002年前实现工业品的自由贸易并为其他部门的经济合作奠定基础。
  制定入盟谈判时间表阶段。1995年,马德里首脑会议提出入盟谈判应在政府间会议结束半年后开始。1996年,佛罗伦萨首脑会议认可了上述提议。在 1997年6月的阿姆斯特丹会议上,首脑们指示理事会审查即将于7月推出的欧盟委员会对各申请国的意见。1997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表《2000年议程》。该议程分为三个部分,即共同体政策的前景、欧盟2000~2006年的财政框架以及欧盟东扩问题。在《2000年议程》中,欧盟委员会认为,依据哥本哈根标准,欧盟应首先接纳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和塞浦路斯六国为成员国。1997年12月,欧盟卢森堡首脑会议批准了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决定首先同上述6国进行入盟谈判,而对剩下的5个国家即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则视其进展而定。会议还拒绝了土耳其的候选国资格。
  正式入盟谈判阶段。1998年3月12日.在伦敦召开了欧洲大会,欧盟成员国以及申请加入欧盟国家的政府首脑参加了会议,土耳其拒绝与会。欧洲大会是与会者讨论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和内政事务以及经济合作的一个论坛,旨在配合欧盟东扩进程。3月30日,欧盟各国外交部长和中东欧首批6国外交部长聚会布鲁塞尔,正式开始了入盟谈判进程。科素沃战争后欧盟明显加快了东扩步伐,同时决定对东扩战略进行调整。1999年12月,在欧盟赫尔辛基首脑会议上,欧盟宣布将于2000年同6个新候选国,即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和马耳他开始人盟谈判,同时宣布给予土耳其入盟候选国资格,但暂不与之谈判。2000年2月14日,欧盟外长理事会正式开始了同新6国的入盟谈判。2002年12月中旬,欧盟哥本哈根首脑会议决定2004年5月1日将正式接纳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斯洛伐克、立陶宛、拉脱维亚和马耳他等10个国家加入欧盟,会议还对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的入盟时间及土耳其的入盟谈判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2003年4月16日欧盟雅典非正式首脑会议期间,欧盟15国与上述10个申请国签订了加入条约。
  东扩是欧盟世纪之交的重大事件之一,它不仅对欧盟未来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也将对整个全球的政治与经济格局产生重大影响。欧共体成立之初,就已经表达了将一体化扩展到整个欧洲的愿望。《罗马条约》第一句话就是:“矢志为欧洲各国人民间日益紧密联盟奠定基础”,并“决心以共同行动消除分裂欧洲的障碍,确保其国家的经济与社会进步”。就是说,欧盟将最终成为欧洲一体化的代言人。但是,在欧盟内部,民族、国家的边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不可能消失的;在欧盟的统一体外,还有其他利益集团的存在,外部的不平衡与不协调同样会影响内部均衡。这些都决定了东扩之后,欧盟的一体化之路不会一帆风顺。
  (三)欧盟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及其发展前景
  欧盟的建立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一方面,它会产生“聚集效应”,如今它不仅吸引了西欧的众多国家参与,而且吸引了许多中东欧转型国家。这从经济上来看,主要是因为我们前面介绍的关税同盟效应;从政治上看,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政治影响远非单个成员国所能及。另一方面,它会产生“扩散效应”。这并非要求所有国家完全与欧盟一样,而是从一体化经济学角度来说,内部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自由贸易会取得不同程度的贸易创造、贸易转移、规模经济、投资刺激等效应。欧盟的建立对于欧洲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但对非成员国向欧盟国家的商品和劳务出口、直接或间接投资就可能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而且,由于欧盟内部生产要素、商品的自由流动所导致的生产的调节,也会出现各个集团利益的重新分配,从而使一部分企业和个人遭受损失。但从长远来看,欧盟同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将很可能随着其经济实力的增强而扩大,内部也会采取有利措施来调节利益的分配。可以预言,随着欧盟经济一体化和政治一体化的发展,欧盟将在经济上持续走强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不断地向建立“大欧洲自由贸易区”迈进。

 

北美自由贸易区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产生过程
  1989年1月1日,两国签署《加—美自由贸易协定》 (Canada-U.S. Free Trade Agreement)。1990年,墨西哥正式提出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举行谈判。在经过了连续14个月的紧张谈判,美、加、墨三国外贸部长终于在1992 年8月12日达成了《北美洲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起,把美、加、墨三国经济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终于正式诞生了。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
  降低与取消关税
  开放金融保险市场
  放宽对外国投资的限制
  公平招标
  保护知识产权
  (三)对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评价
  首先,北美自由贸易区增进了地区合作,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缓解了1994年底爆发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其次,北美自由贸易区促进了三国贸易投资的扩大。随着各成员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取消,自由贸易区内的规模日益扩大,区内贸易占各成员国总贸易的比重均有所提高。最后,北美自由贸易区促进了三国农业政策的调整。

 

亚太经合组织

 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已拥有21个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中国台北、中国香港、泰国、越南、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俄罗斯、智利、秘鲁。从规模上看,它是全球最大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
  (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1)探索阶段(1989~1992年)。它是APEC寻找自身发展方向、道路和方式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除了APEC成立大会外,还包括1990年11月新加坡举行的第二届部长级会议、1991年11月汉城举行的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和1992年11月曼谷举行的第四届部长级会议。(2)发展阶段(1993~1996年)。在这一阶段里,APEC成员数不断增加,先后接纳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和智利为新成员,使APEC成员由15国增至18国; APEC朝着机制化方向迅速发展,拥有了秘书处、委员会、工作小组、专家组及各种专业部长会议、部长级会议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APEC的行动计划获得通过,并已得到了实施。(3)调整阶段(1997~至今)。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APEC内部的各种矛盾,原有的一些内在缺陷暴露了出来,贸易投资自由化陷于停滞,经济和技术合作也缺乏实质性的行动。由于成员国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的分歧难以化解,APEC内部的离心倾向加剧,各国对APEC的功效开始有所质疑。面对这些新情况,APEC就只能不断的进行调整,以保证组织能够正常运行。
  (二)对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评价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已走过了近15年的历程。经过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APEC取得较大发展,特别是最近几年更是进展神速,且较为顺利。它在促进成员方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合作方面,尤其是实施单边行动计划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使得各成员方在区域内的贸易依存度日益增大。
  然而,由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所固有的特点:成员庞杂、具有复合型结构特征、具有非机制性和非约束性的运行特征等,使得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首先,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APEC可谓是成员最多的,但其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却存在极大差异。其次,APEC无固定的组织机构,自身的运行主要靠会议和协商,沿用世贸组织规则,缺乏制度基础;APEC强调非约束性,任何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计划的提出都来自于各个成员国的自愿,这些计划的实施也依靠各个成员国的自愿行动。最后,APEC具有“大组织中有小组织”的复合型结构。一般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是单一的组织结构,在一个统一的组织下面就再没有次级组织。但由于文化、宗教、民族等的多样性,价值观或意识形态不同的政治制度的差别,APEC下面还存在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小集团”,即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主要有:东盟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澳新自由贸易区等,以及正在实现中的“10+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3”(中日韩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未来可能形成的东亚自由贸易区等。

 

东盟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

 (一)东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其前身是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的外交部长在曼谷举行会议,正式宣布成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从而取代原先的东南亚联盟,并由以前的军事结盟转向经济合作。这样,东南亚国家联盟就转变成为了一个次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之后,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和缅甸(1997年)、柬埔寨(1999年)先后加入东盟。目前,东盟成员国包括: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等10国。
  (二)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3年10月,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举行的东盟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东盟发表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巴厘宣言》,宣言声明:10个成员国决心在2020年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到那时,东盟将不仅是一个单一市场及生产基地,货物、服务、投资和资金将在此区域内自由流动,而且在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个领域也进行了统合。与此同时,中、日、韩三国领导人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确立了推动东北亚经济合作的基本框架。中国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向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面对世界范围内风起云涌的区域一体化浪潮,东亚各国开始奋起直追。其中最为世人瞩目的举动,就是在2001年末东盟—中国峰会上所宣布的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China-ASEAN Free Trade Agreement,CAFTA)。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首先是在2000年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被提出的。2001年3月,双方正式成立联合专家小组,对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经济效应及中国入世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专家小组认为:中国和东盟的贸易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而双方的贸易额占各自对外贸易额的比重都较小,表明双方之间的贸易潜力很大;如果成立自由贸易区的话,则会产生较大的贸易创造效应,使双方受益。此后,双方进行了一系列的磋商,在2001年11 月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正式达成了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协议。紧接着,双方于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构架。根据该协议,自由贸易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关于货物贸易的谈判将从2003年初开始,2004年6月30日前结束;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谈判将从2003年开始,并将尽快结束;在经济合作上,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扩展。在此基础上,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和泰国开始执行蔬菜和水果零关税协议。另外,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总体框架下的“早期收获”方案开始实施,谷物、乳品、蛋、饮料等产品将率先降低关税;从2005年1月1日起,包括钢材、机械配件、棉织品、肥料、化工品等将开始降低关税。[1]

经济一体化-经济一体化理论和实践的启示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进程,经济一体化是为实现经济全球化这一目标必经的历史阶段。几十年以来,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不少理论与实践案例应运而生,这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快发展中国经济、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无启示。

 

中国应该加快经济一体化进程

  1.经济一体化有深厚的济学基础。
  经济一体化有其经济学上的内在合理性。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已经证明,基于比较优势和规模报酬递增这两大理由之上的自由贸易能极大地促进各国的生产效率和世界的总产出。当前,由于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使传递用于协调和管理世界各地生产的信息及其处理成本大幅下降,组织国际分工的成本急剧减低。正因为如此,各国有强大的动力参加这种国际分工。而且,参加的国家越多,平均成本可以降得越低。因为它们的产品可以面对更大的市场。采取闭关自守政策的国家必定只能以本国为市场,各种产品的产量不可能很大,因而平均成本必然很高,根本无法同参加国际分工的国家相竞争。同时,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入,各国间的依存度会逐步加强,这将迫使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另外,各国也日益意识到,世界虽然人为地分成许多政治单位,但从生态、环保、资源、和人文的角度看,地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此,各国必须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共享地球上有限的资源和防止全球生态的进一步恶化。

  2.中国改革开放其实也是经济一体化的过程。

  1978年以来,中国进行了改革开放,经济实力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目前,市场经济新体制的雏形已基本显现,长期困扰我们的“短缺经济”已基本消失。2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际上也是经济一体的过程。首先,对外贸易不断扩大。一方面是贸易额的增加,现在中国大陆已经是世界第十大外贸国;另一方面是随着对外贸易国别和地区的扩大以及深度的增加,对外贸易依存度越来越大。其次,资本流动数量不断增加。目前,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资本流入国,同时,中国也开始适量对外投资。再次,加入国际经济组织,参与国际经济协调。目前,中国已经加入了包括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在内的国际经济组织,同时加入了亚太经合组织这个准一体化的组织,不断参与世界经济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因此,整体上看,中国改革开放本身也是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也正是由于这一过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和世界的经济联系不断密切,迫使改革开发的力度一步步加大。

  3.亚洲的现状决定中国应该加快一体化进程。

  回顾上一世纪,我们发现,亚洲如同一串散落的珍珠一样,尽管次区域的经济整合度已相当高,但整个亚洲经济的一体化步伐却仍相对迟缓,缺乏一根有效的主线将他们由联起来。1997年之后,亚洲孤立的危险日益浓重,整合亚洲的压力也日甚。

  和欧洲以及美洲的一体化相比,亚洲无疑已显得落后了。亚洲至今没有制度化的区域融合安排,长久以来,亚洲一体化的合作仅有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会议和高官会等,一直缺乏有效的谈判机制。尽管在《汉城宣言》正式确立了APEC的宗旨和目标为“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贸易壁垒”。但从严格意义上讲,APEC还不算一个经济一体化组织。APEC的特色在于承认多样性、强调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性;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这一方面赋予了APEC求同存异、灵活务实的优势,但同时也带来了清谈气氛过浓,缺乏多边谈判和制定多边行动纲领的制度化约束的弊端。一体化的收益和参与者为其支付的成本、为其所承受的风险呈正比,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亚洲希望加速其一体化。就不能不增强谈判机制和制度化约束色彩。亚洲内部曾经涌现出“东亚奇迹”,目前正被人津津乐道的则是“中国奇迹”,但区域经济整合进展不大。亚洲内部存在纷繁的次区域板块,例如东盟板块。澳新板块、“中国经济”板块、南亚板块等,次区域的社会经济合作也日趋频繁,但亚洲明显地缺乏推动者,如果这样的状况延续下去,则亚洲就可能仍是半个世纪前邱吉尔曾经说的那样,亚洲?那只是个地理概念!

  4.一体化过程的推进有助于增加中国的国际空间。

  尽管美国也参加了APEC,但其有两个明显的用意:一是借亚太一体化对付欧盟;二是想利用自己在APEC中举足轻重的作用遏制中国。同时,美国又在不遗余力地推进美洲一体化的进程:先是NAFTA的建立,解决了自己在北美一体化中的领导地位;另外,美国积极推动整个美洲的经济一体化,西半球贸易会议宣布,将2005年1月1日定为完成从加拿大到智利建立世界上最大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期限。美洲一体化是一个非常微妙的层次,欧美间在种族和人文方面存在千丝万缕的传承关系,而美洲和亚洲主要的经济体又同时为APEC所覆盖,因此其区域经济整合如果顺利,将给欧洲构成追赶的压力。而对亚洲构成示范的压力。这对中国拓展自身活动的国际空间来言是十分不利的。[1]

 

中国如何加快经济一位化的进程

   就目前而言,中国需要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加深经济一体化的力度。
  1.对外方面,通过各种手段,加快以中日为主的东亚经济一体化。

  亚洲经济一体化之所以发展速度不快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这一地区缺乏强劲的推动者,这使得区域竞争和区域融合不尽同步。欧盟中存在德法核心,美洲存在美加核心,但亚洲缺乏促成区域化的“凝聚核”。

  从经济实力而言,中国和日本在东亚处于领先水平。尽管日本经济已在呆滞的泥潭中挣扎了十余年,日本国民财富也在迅速缩水,但此类缩水主要是不动产和股票市值蒸发引起的,例如2000年土地资产缩水了76万亿日元,股票市值缩水了88万亿日元,这并没有损害到日本经济的根本。迄今日本人均GDP仍然高达3.76万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其制造业也涌现了例如液晶显示、光相关技术产品等一系列在2001年度增长达20%以上的行业,并且在超精密技术产业方面仍居于全球领先。中国经过20余年的改革开放,目前从GDP而言位居世界第七。另外,尽管目前东盟成立已有30多年,但由于这个一体化组织的十个成员整体实力比较弱,产业结构方面又存在着很大的雷同,因此,现在看来,这一组织的经济实力还不是太强。这样看来,亚洲特别是东亚的一体化应该由中日来充当核心了。但是,由于日本国内某些势力对二战中侵略亚洲国家的历史一直没有彻底悔过,这使得亚洲国家对日本还存有很大戒心,这对东亚的一体化十分不利。另外,当前日本似乎正成为亚洲区域经济的竞争对手,而非合作伙伴。回顾1997年的亚洲危机,当时日本的大型银行为尽力满足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全力从亚洲抽回贷款尤其是“君子协议”贷款,使得亚洲突然面临巨大的流动性困难,是引发亚洲金融出现雪崩式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从1997年起,日本对亚洲的贷款锐减了80%,对亚洲的海外直接投资则减半。这样看来,日本经济就不是日益整合于亚洲经济之中,而是孤悬于亚洲经济之外。

  现在要培育中日核心,可以从两方面着手。第一,依靠日本国内各界,敦促其政府对侵略问题彻底反省,尽快融入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但笔者估计,如果没有其他外力的推动,这一进程将十分缓慢。第二,中国和其他东亚国家同时应增强自身实力,迫使日本就范。具体来说,一方面中国应加强与东盟的合作。2001年11月5日在文莱召开了“10+3”(亚细安+中日韩)首脑会议。针对中国总理朱镕基正式提出的十年内建立起中国-亚细安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议,新加坡总理吴作栋对CAFTA表示赞同,认为“建立中国-亚细安自由贸易区机会千载难逢,我们决不能错过”,其余的东盟诸国对该提议基本上没有任何强烈的异议,这证明东盟各国对与中国的经济的互补性表示一致认可。不仅如此,亚细安已开始进一步寻求与中国的政治合作和地区安全协作。泰国外交部长素拉吉表示同意并支持CAFTA的提议,并期待“通过加强与中国的协作,使黄金三角地带出产的毒品不再经由中国流向世界各地”。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在同一首脑会议上,由日本倡导的全面支持美国的谴责世界恐怖主义的决议遭到亚细安的否决。另一方面,中国与韩国应加强一体化的进程。如果中国和东盟、韩国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各方收益都明显增加时,将会迫使日本加入到东亚经济一体化中。

  2.对内来说,中国应推进内部的经济一体化,不断加强自身经济实力。

  要真正成为经济一体化组织中的核心成员,自身的经济实力要强于非核心成员。目前,中国总量与日本相比还有相当差距,从人均经济指标看,不仅比日本差,而且与亚洲四小相比也逊色不少。因此,中国应在积极推动对外经济一体化进程中,通过内部的一体化,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具体来说,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积极推进两岸四地的经济一体化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同是一个国家,文化接近,语言一致,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没有实行实质的经济一体化。由于香港、澳门都已经回归祖国,因此,现在不少贸易障碍已经减少。对于台湾,两岸首先应该“三通”,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经济的一体化。由于台湾问题比较棘手,因此,应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扩大两岸的贸易、投资,使得双方经济关联性不断增强,在此基础上,通过台湾民间力量给台湾当局施加压力,从而推进两岸四地的经济一体化。

  第二,大陆应实现此区域的经济一体化。

  目前,大陆的地区差距比较大,这对实现东亚的一体化是不利的。从欧盟的实践看,由于一些成员国贫困地区比较多,因此,共同的财政预算给这些国家的份额比较大,这引起了其他成员国的不满,不利于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因此,缩小国内地区差,减少地方保护主义,首先实现大陆自身的一体化十分必要。

  笔者认为,当前,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实现大陆的经济一体化:(1)加大西部大开发的力度。主要应通过输入技术的手段提高西部的经济实力。(2)加强边境地区的次区域一体化,发展边疆地区的经济。以加快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次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强化相对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为经济总量的增加做出更多贡献。

  加强对及全球化的研究,拢出解决途径,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扫清理论障碍

  随着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如出现“马太效应”,穷国愈穷,富国越富,国家间的贫富差距在扩大。在当前的一些有关一体化和全球化的世界性会议上,出现了不少反对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呼声,这是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不和谐音。近来,随着这种噪声的加大,对一体化的阻碍也在加剧。因此,如何对付反对意见,是当前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问题。在国内,尽管还没有这种强烈的反对之音,但中国只要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一体化,对此问题未雨绸缪进行前瞻性思考同样有重大意义。笔者认为,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找到解决办法,应注意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采取两分法,找到真正的症结。在热那亚会议上,示威群体中,一类属于严格遵守行为准则,真正反对一体化和全球化造成的不公正现象的;另外一类人则是对一体化和全球化持完全的反对态度,并采用暴力手段表达他们对渴望财富的诉求。对于前一类人,我们应该倾听其声音,找出解决不公平的办法;对于后一类人,应予坚决反对。

  第二,认真研究对一体化进程中如何对待弱小方。一体化和全球化面临的挑战在于不平等,包括富裕程度的不一致和政治、社会、经济力量的不对称。但对待弱小方,是采用“造血”(技术、资金等要素配合使用)还是“输血”(直接给予资金等),要估算总成本,对待不同的对象测算不同的效果。[

编辑/发表时间:2010-06-1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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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仁郝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