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票据是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 例如,公司用30%或50%的保证金比例开出银票(银行敞口承兑汇票),然后贴现,将贴现后的款项挪作他用,这样做,可用极低的利率通过反复操作获取大量银行资金(前提:有银行授与的综合授信)。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禁止纯粹融资性票据,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