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更好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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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具体计算方法参见附件1。
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三、货币市场基金不得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不得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四、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五、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六、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七、货币市场基金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对持有的投资组合进行会计核算。
货币市场基金应采用合理的风险控制手段,如"影子定价",对"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影子定价"的处理流程和计算公式参见附件2。
八、为解决货币市场基金影子定价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基金业界可自发成立货币市场基金影子定价工作小组。
货币市场基金影子定价工作小组成立后,小组成员及其议事程序应报备中国证监会;在日常运作中,小组有关决策应及时报备中国证监会。
九、货币市场基金在收入确认方面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债券差价收入应于实现时确认,不得进行摊销处理。
(二)对于债券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视为折溢价计入债券成本,并在债券剩余存续期内摊销。
十、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十一、本通知有关词语解释如下:
(一)剩余存续期等于计算日距债券兑付日的天数。
(二)"摊余成本法"是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三)"影子定价" 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NAVs-NAVa)÷NAVa ,其中,NAVs为"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NAVa为"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四)债券手续费返还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承揽费和发行手续费等。
十二、本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计算方法
2、"影子定价"的处理流程和计算公式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计算方法
一、计算公式: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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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逆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二、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一)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二)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三)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四)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五)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七)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附件2:
"影子定价"的处理流程和计算公式
一、"影子定价"的处理流程
(一)收益率采集基础
货币市场基金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管理的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采集双边报价信息,以此为基础估算市场公允收益率。
(二)定价品种的分类
将定价品种分为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其他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三类。货币市场基金影子定价工作小组每季度确定当期最活跃的成交类别作为下一季度的估值基准类别,并确定三类定价品种之间的收益率折溢价标准,一并作为下一季度的估值基准。
(三)估值基准类别的剩余存续期分类
1、剩余存续期小于等于3个月;
2、剩余存续期大于3个月,小于等于6个月;
3、剩余存续期大于6个月,小于等于9个月;
4、剩余存续期大于9个月,小于等于397天。
(四)数据采集
1、寻找估值基准类别券种的双边报价信息
每个工作日16:45分后,从中国货币网采集双边报价的收益率信息。双边报价收益率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第5位四舍五入。
2、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如债券面值、票面年利息、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债券剩余存续期等。 (五)确定各期限段公允收益率基准
1、以双边报价中估值基准类别各券种的买入收益率和卖出收益率的简单平均值,作为该券种的收益率标准。收益率标准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第5位四舍五入。
2、如有多个双边报价商对同一品种提出报价,以最低的买入收益率和最高的卖出收益率的简单平均值,作为该券种的收益率标准。
3、根据估值基准券类别剩余存续期的划分原则,计算各期限段中所有券种收益率标准的简单平均值,作为该期限段品种的市场公允收益率标准。
4、若当日某期限段券种没有双边报价信息,则以上一日该期限段券种的公允收益率标准作为当日该期限段券种的公允收益率标准。
(六)确定其他类别品种的公允收益率标准
根据基准券类别中各期限段品种的公允收益率标准,以及其他品种与基准券类别之间的收益率折溢价标准,确定其他类别品种各期限段的公允收益率标准。
(七)浮动利率债券的公允收益率标准,由影子定价工作小组根据基准利率以及有效利差的实际变动情况具体确定。
(八)确定基金的"影子价格"
1、参照本附件第二项"全价估算公式",分别计算当日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各券种的"影子价格"。
2、将各券种的"影子价格"导入估值表中,计算"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全价估算公式
(一)持有券种在计算日至到期日之间的付息次数为1的,采用以下公式,计算各券种的影子价格。
其中:PV为各券种的影子价格;M为债券面值;C为债券票面年利息;f为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D为从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剩余天数;y为估算的市场收益率。
(二)持有券种在计算日至到期日之间的付息次数大于1的,采用以下公式,计算各券种的影子价格。
其中,PV为各券种的影子价格;y为估算的市场收益率;C1为本期票息; C2为下一期开始的票息,对于固定利息债券C2=C1;f为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n为剩余的付息次数,n-1即为剩余的付息周期数; D为计算日距最近一次付息日的天数;w等于D/当前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等于D/(上一个付息日-下一个付息日);M为债券面值。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行为,更好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货币市场基金在编制基金收益公告、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时,除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循本规则的要求。
第三条 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披露7日年化收益率时,应标注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还是按月结转份额。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货币市场基金应至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期间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其中,r1为期间首日基金净收益,S1为期间首日基金份额总额,rw为第w日基金净收益,Sw为第w日基金份额总额,rn为期间最后一日基金净收益,Sn为期间最后一日基金份额总额。
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按月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应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日年化收益率保留至小数点后第3位。
第四条 当“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两日内就此事项进行临时报告,至少披露发生日期、偏离度、原因及处理方法,并参照如下内容和格式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重大事件揭示中进行披露:
项目 发生日期 偏离度 披露报刊 披露日期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
绝对值在0.5%(含)以上
本条款中,“摊余成本法”、“影子定价”及“偏离度”的涵义参见《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 在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货币市场基金至少应披露以下财务指标和数据:本期净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本期净值收益率、累计净值收益率。在披露本期净值收益率和累计净值收益率时,应标注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还是按月结转份额。在基金季度报告中,至少应披露基金本期净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等财务指标和数据。
按日结转份额的本期(或累计)净值收益率=;其中,R1为期初(或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Ri为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Rn为报告期末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按月结转份额的本期(或累计)净值收益率=;其中,R1为报告期起始至首次转份额期间(或基金合同生效后首月)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Rm为第m-1次转份额至第m次转份额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Rl为报告期最后一次转份额至期末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其他有关指标的计算应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第六条 货币市场基金的净值表现应参照以下格式披露:
(一)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基金净值 基金净值 比较基准 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收益率① 收益率标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
准差② 准差④
过去X个月
过去X年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基金净值收益率的计算参照本规则第五条。上述指标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并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
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的计算参照本规则第五条。
第七条 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应参照以下内容和格式披露: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资产组合 金融(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债券投资
买入返售证券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证券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其他资产
合计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金融(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应取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应取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若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还应作如下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原因 调整期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应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其计算公式参照《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若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违规超过180天,还应作如下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平均剩余期限(天) 原因 调整期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 30天(含)-60天
3 60天(含)-90天
4 90天(含)-180天
5 180天(含)-397天(含)
合计
若报告期末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还应参照以下格式在上表相应栏目下标注: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资产净值的比例(%)
XX天以内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
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剩余存续期的涵义参见《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四)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国家债券
2 金融债券
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 企业债券
5 其他
合计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券
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债券数量(张)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名称 自有投资 买断式回购 成本(元) 的比例(%)
1
2
3
4
5
6
7
8
9
10
上表中,“债券数量”中的“自有投资”和“买断式回购”指自有的债券投资和通过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买入的债券卖出后的余额。
(五)“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
在0.25%(含)-0.5%间的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
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2、若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应声明本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4、其他资产的构成
序号 其他资产 金融(元)
1 交易保证金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利率
4 应收申购款
5 其他应收款
6 待摊费用
7 其他
合计
第八条 本规则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