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台湾大陆岛屿,福建之正东,在台湾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钓鱼岛列岛,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岛屿及一些礁石组成,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约4.3平方公里,主要由火山岩组成。钓鱼岛列岛西东分别距中国大陆和琉球群岛各约200海里,附近水深100米~150米,与琉球群岛之间隔有一条2000米以上的深海沟。
钓鱼岛列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东海的一个渔场,岛上盛产山茶、棕榈、仙人掌、海芙蓉及珍贵药材。台湾、福建等地渔民经常到这里从事捕鱼、采药等生产活动及短时寄泊停留,周围一带海底蕴藏有石油资源。自明朝初起(公元1368年间)钓鱼岛列岛就属于中国版图。明永乐年间(公元1403年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声称所谓“琉球人”古贺辰四郎公元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
明朝嘉靖进士、官居行人(即掌管传旨、册封的官吏)、刑科给事中陈侃(字应和)于嘉靖年间(公元1522年至1566年)奉命出使琉球给国王行册封礼,在途中经钓鱼岛列岛稍作寄泊与巡视,事后著《使琉球录》一书,称钓鱼岛列岛为钓鱼屿。
明朝以来中国许多历史文献对钓鱼岛列岛都有详细的记载。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岛列岛划为中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清朝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岁在己未”,琉球国中山王尚穆逝世,其子尚哲夭折,孙尚温接位,表请袭封。嘉庆五年(公元1800年)嘉庆皇帝任命翰林院修撰赵介山(名正楷)、内阁中书李和叔(名鼎元)为正副使,出使琉球王国给中山王尚温“行册封礼”,文学家沈复作为随员同行。“五月朔日夏至启航,十二日抵达。六月初八赴真玉桥祭庙,七月二十五日使节行册封礼。八月十八日观潮。十二月十五日扬帆归国”。事后,正使赵介山著《使琉球记》(即《奉使日记》)、文学家沈复著《浮生六记》都有中国领土钓鱼岛、黄尾岛等列岛的记载。
《海国记》一文为古典名著《浮生六记》缺失之佚文。文中内容明确表明古钓鱼岛归属中国,为中国确认钓鱼岛主权又添铁证。《浮生六记》为清代文学家沈复的自传体作品,流传过程中佚失最后两卷。2005年,山西古籍收藏者彭令,在南京购得清人钱泳的杂记杂稿本《记事珠》,其翻阅大量史料文集后认为《册封琉球国记略》、《琉球国演义》系出自失传已久的清代名著《浮生六记》第五卷《海国记》。
琉球王国,古国名(即琉球群岛),在中国台湾东北,日本国南面海上。隋朝时建国(公元581年前后),自大业十四年(公元605年)以来,即与中国频有友好往来。清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日本以武力侵占琉球王国,俘获其国王尚泰,强行将琉球王国改为日本的冲绳县,将琉球群岛改为冲绳群岛。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日本那霸人古贺辰四郎首次登上钓鱼岛采集羽毛和捕捞周围海产物。他随后提出开拓钓鱼岛的“请愿”,还曾被冲绳县知事加以拒绝。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后,冲绳县知事在古贺辰四郎等人鼓动下,开始多次上书日本政府要求将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归其管辖。当时日本官方都顾及中国清政府对钓鱼岛列岛拥有无可争辩的领土主权史实,而对冲绳县知事多次要求没有作答复。在十九世纪末爆发中日甲午战争(公元1894年至1895年)以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领土主权问题提出过任何异议。
中日甲午战争,由于清政府衰朽腐败,一开战投降派李鸿章坚持避战求和,乞望帝国列强出面调停,因而使清军处于受牵制的被动挨打境地,无法挽回败局。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四月十七日,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全岛及其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从此,在日本才有所谓“尖阁群岛”(即中国钓鱼岛列岛)之说。而在此以前,在日本的地图上一直是用中国的名称来标定钓鱼岛列岛的。日本从《马关条约》的签订攫取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1943年12月18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开罗召开会议,并发表《开罗宣言》。主要内容是:三国表示对日作战目的在于制止和惩罚日本的侵略,无扩张领土之意;剥夺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把日本侵占中国的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把日本从它用武力攫取的所有土地上驱逐出去,使朝鲜自由独立;坚持日本无条件投降。按照《开罗宣言》应将日本攫取的东北、台湾及附属各岛屿归还中国。但是在将东北、台湾归还中国后却把台湾附属包括钓鱼岛列岛等私下交给美国托管。1951年9月8日,美、英、法等国竟背着战胜国中国,片面、非法与日本签订了所谓《旧金山对日和约》,在《和约》第二条虽然载明日本放弃其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与要求,但在第三条却错误地把日本所窃取的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等岛屿归在美国托管的琉球管辖区内。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当即就美国政府违反国际协议排斥中国政府参加旧金山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和签订这重大事件,发表严正声明,中国政府坚决不承认《旧金山对日和约》。1958年中国政府在发表的“关于领海声明”中宣布,日本归还所窃取的中国领土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领土,包括台湾及其周围的岛屿。”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联合国一委员会宣布钓鱼岛列岛附近可能蕴藏着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后,日本更加垂涎欲滴,立即采取单方面行动,先是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接着又将巡逻船开入,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标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并给钓鱼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称。到1971年,美、日相互勾结,签订所谓“归还冲绳协定”时,私下相授,竟将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一私下交易,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与坚决反对。
在1972年中日两国恢复邦交的谈判中,从维护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邓小平向日方提出:暂时把钓鱼岛列岛问题搁置起来,留待下一代去解决。当时中日双方都表示同意。自此,在一段时间内,围绕钓鱼岛列岛问题两国关系尚能保持一定程度的“稳定”。可时隔数年,当1978年中日谈判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日本一些敌视中国的国会议员竟提出要中国承认日本对钓鱼岛列岛拥有主权,日本政府竟然迎合右翼分子要求,出动巡逻艇和飞机对中国在钓鱼岛列岛海域从事作业的渔民进行监视与干犹。1979年5月,日本政府派出巡视船将人员与器材运到钓鱼岛,并在那里修建了直升飞机机场,还向那里派出调查团和测量船,公然置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友好条约于不顾。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局势和国家间力量对比发生巨大变化,日本再次将手伸向中国领土钓鱼岛列岛。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经日本政府允许,在钓鱼岛列岛的一个岛上修建了一座灯塔,日本还出动了12艘巡逻船和2架直升飞机阻扰台湾、福建鱼船接近钓鱼岛列岛与附近海域。1996年7月14日,“日本青年社”右翼分子在中国钓鱼岛列岛的北小岛设置了一座灯塔,其目的企图使这座灯塔列于海图,以便让国际社会承认钓鱼岛列岛是日本的领土。同年8月18日,日本冲绳县那霸市右翼分子,又在钓鱼岛上竖起绘有“太阳旗”和纪念死者字样一块长2米、宽3米的大木牌。2008年6月10日凌晨3时25分,中国台湾“联合号”渔船在钓鱼岛列岛海域被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撞击后沉没;所幸船上16名船员全部获救,船员被释放后,船长一度被日方扣留调查,中国外交部对此事件表示严重关切与强烈不满,台湾岛内广大民众集会游行强烈抗议。6天后,肇事的日本海上保安厅第十一管区总部召开记者会,表示“坦然承认疏失并道歉”。然日本在中国领土钓鱼岛列岛上及海域的非法活动仍频频不断。
尽管无数历史“铁证”论证钓鱼岛列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连有良知的日本史学家村田忠禧研究的结论也是“钓鱼岛在历史上属于中国”,但是日本政府却置若罔闻。日本多年来妄图侵占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列岛的野心与屡次肆意践踏中国主权的严重挑衅行径,必然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和舆论的严厉谴责。若日本在钓鱼岛列岛主权归属问题上仍执迷不悟、恣意妄为,到头来必将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