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
1月25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月26日,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4月3日,发布公告,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
12月17日,发布《关于商业银行申请从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
1月3日,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7月24日,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2004年
3月24日,发布《关于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通知》。
5月15日,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共同担任《清迈倡议》评估工作组主席。
10月28日,放开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建立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
10月29日,决定自2005年1月15日起,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3%。
12月15日,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入试运行阶段。
2005年
1月21日,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
4月29日,被正式吸纳为G30成员。
7月21日,印发《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8月10日,上海总部正式成立。
8月31日,发行2005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纸币和1角硬币。
2006年
7月14日,印发《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12月25日,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2007年
1月9日,印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
3月16~23日,加入泛美开发银行。
5月8日,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
5月18日,发布《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的公告》,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日浮动幅度由3%。扩大至5%。。
6月7日,批准上海黄金交易所引入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性机构作为会员。
6月8日,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6月28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接纳中国为该组织正式成员。
7月3日,印发《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2008年
4月24日,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
2009年
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补充合作备忘录,继续推动香港人民币业务的不断发展。
7月1日,与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7月16日,印发《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
12月14日,决定扩大为澳门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
2010年
12月29日,印发《2010年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暂行办法》。
2011年
2011年初,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1月6日,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2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8月22日,会同五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8月,国务院批准境内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9月14日,发布《关于俄罗斯莫斯科银行间货币交易所人民币对卢布交易人民币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10月14日,发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10月26日,发布《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
11月,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和深圳市政府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12月16日,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12月31日,发布《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年
2月16日,印发《关于2012年中国农业银行改革试点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4月14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12年4月16日起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5%。扩大至1%。
4月23日,与世界银行签署《代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以及《代理国际开发协会(IDA)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
5月29日,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自2012年6月1日起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日元交易方式,发展人民币对日元直接交易。
6月7日,决定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