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房产税减免税政策,加强房产税减免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使减免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登记管理,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 更好地为生产和生活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内的市政工程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主管全省测绘工作。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及独立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经国务院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内的土地管理,保护和合理地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根据国家及本省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布置《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制度》和《房屋概况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工作
2009-09-1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建房综函[2009]0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mohurd.
国办函[2009]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mohurd.gov.cn 2009年04月15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建规[2008]2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mohurd.gov.cn 2009年04月29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监察厅,直辖市规划局(委)、监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规划管理依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8月23日经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住房[2005]20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规划法》、
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5]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已于2005年11月14日由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5年12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修订)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2月31日经建设部第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一、实施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战略,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1.实施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战略,实现小城镇合理有序发展
1.1 城镇化发展要适合国情,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化水平和市场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当前集体土地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研究,现将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已经2006年6月8日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孙文盛
2006年6月16日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耕地保护
风景名胜区条例》已经2006年9月6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