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的国际分类

国际分类

任何人无论是在国内或国际上申请专利或注册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均须确定是否其创造是新的或为某些其他人所有或其他人对此已提出权利主张。为此必须检索大量信息资料方能确定。WIPO的4项条约(见下文所列)创建了分类体系,它把关于发明、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信息编排为便于检索的可管理的索引式结构。分类体系定期更新内容以涵盖技术和商业惯例的变化和发展,许多并非相关协定成员国的国家,都自愿使用分类体系。

编辑/发表时间:2008-04-2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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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
陆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