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强调,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他还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最重要的经验有五条:第一条就是坚持(共)党的领导。“我们的一切法律法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我们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其他经验还包括: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五不搞”和“吴五条”曾由吴邦国近两年来多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