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社会各阶级之分析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

作者:李文采 | 原创 | 2007-07-05 12:35 | 投票
标签: 政治体制改革 

  毛主席说:“只有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才能认清中国革命的对象、中国革命的任务、中国革命的动力、中国革命的性质、中国革命的前途和转变。所以,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要使中国改革成功到达彼岸,必须首先深刻认识中国的国情,深刻认识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深刻认识中国改革的性质和改革的对象,准确把握改革的动力,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产生出科学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我的话题就从认识中国的这些国情开始说起.

  一、改革开放前我们是官僚主义。

  长期以来,我们错误地把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国家所有和政府所有等同起来,并在实践中依次取代。其实质是用官为主取代了民为主,用国家主义、实质是用官僚主义取代了社会主义。官僚主义社会是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基本国情。

  为了把这个事情说清楚,我们得从全民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入手,从宪法的有关论述入手,仔细分析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国家所有与政府所有的意义,准确地把他们区别开来。

  首先,什么是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由此决定了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就是生产资料全民所有的主要含义。宪法的局限在于,没有明确提出为适应社会主义化大生产的需要,究竟由谁来代表人民集中行使全民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的代表权.但是上述宪法的解释已经告诉我们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亦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所有。

  那么,什么是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和政府所有呢?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段统治的机器。它的主要标志是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问题是生产资料国家所有,是由国家的哪一机构所有?是由其中的一个机构所有、几个机构所有、还是全部机构所有?在此,显然是模糊的。若由全国人大以外的其他机构所有,则与全民所有的真谛相背离;若由全部机构所有,一则扩大了全民所有的外延,实则易主;二也不符合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必须明确、集中的要求。可是,宪法在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及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中,把国家所有同全民所有等同起来,并用国家所有取代了全民所有。在我国,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主要表现为政府所有。当国家所有取代全民所有的同时,意味着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已被政府所有悄然取代了。这就完全违背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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