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名著《无人生还》中,黑人岛上最终留下的是十具尸体,一切都充满了未知,一切都显得扑朔迷离。与之相比,杰里•霍普金斯和丹尼•萨格曼二人合著的《此地无人生还》则描述了一个更加诡异的世界,而这个世界的主宰者Jim Morrison短暂的一生显然要比阿加莎的小说来得更惊险、更刺激。即使是他最后的神秘死亡,直到今天也依然疑点重重。
不是谁都可以轻易如此,无论活着还是死去都始终是一个话题人物。要做到这一点,他就必须具备一些特殊的东西。毫无疑问,Jim Morrison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一个复杂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具备了成为传奇人物气质的人。他动荡的少年时代,叛逆又桀骜不逊的性格,令人吃惊的旺盛精力,对知识的欲望,甚至还有他对酒精的痴迷和对音乐、文字的天生敏感,最终把他塑造成了这个我们眼前的形象。一个具备了以上的气质的人,注定不是一个一般人。而这样一个人,如果又恰恰赶上了一个火热的六十年代,那他必然像一根火柴一样迅速地燃烧起来,进而照亮周围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