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聚合
 
——从香港的文明说起作为一名职业的法律人,对法律、法治和法制必然会有自己专业的理解和认识。总的说来,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但是法律不等于法治,法治不等于法制。也就是说,国家制定了法律,不代表人人都能依法办事,依法办事也不等于就一定能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法律如果不能通过法治形成…
发表时间 2009/1/5 13:12  发表于 新浪博客
中国管理律师网是朋友们共同的平台和天地,欢迎朋友们注册发贴,一起交流学习,共同面对职业、生活和人生。在此,中国管理律师网对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深表谢意,预祝大家新年新人新气象,祝大家生活职蜜、爱情如蜜,事业如蜜!中国管理律师网http://www.runlawyer.com2009年1月1日于深圳
发表时间 2009/1/1 2:43  发表于 新浪博客
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其《大败局Ⅱ》一书的自序中,在深入剖析中国企业失败的原因时如是说:当今中国的商业界仍是一个潜规则横行的时期,正如文学家余秋雨对中国历史所观察的那样,“我们的历史太长、权谋太深、兵法太多、黑箱太大、内幕太厚、口舌太贪、眼光太杂、预计太险,因此对一切都‘构思过度’…
发表时间 2008/12/24 14:38  发表于 新浪博客
第五章:全国各区域市场律师竞争和营销的特点和趋势由于目前律师业的发展早已从卖方市场转入卖方市场,律师的竞争从生存阶段逐步转移到此后的发展阶段。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全国市场和区域市场都呈现不同的竞争发展和特点,具体表现为:区域市场的全国化,全国市场的区域化,同时国内市场的国际化也初…
发表时间 2008/12/21 13:45  发表于 新浪博客
六、律师正位(品牌)营销要注意的问题目前,由于现实中公众的对律师的评价远低于行业原有的定位和期望,甚至公众对律师业存在很大的偏见和负面评价,这就给律师的自我价值定位和品牌定位造成很大的难度,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对自己的价值定位偏高,或与公众的认知和判断相差太远,都会使品牌战略的效果归零.所…
发表时间 2008/12/21 13:43  发表于 新浪博客
来源:《法人》杂志2007年8期无论你接不接受,律师业都已经进入了营销时代。这意味着律师们在维护正义与公平的同时,还要考虑如何营销自己。实际上,这二者并无冲突文本刊记者吕冰心“时代不同了,律师都要讲营销了?!”面对“律师营销”,很多人如此惊讶的表示。惊讶背后的潜台词是:律师还可以营销?…
发表时间 2008/12/20 5:06  发表于 新浪博客
作者:段建国文章是一个人学识的名片,文章是一个人愚拙的试金石,文章也是一个人人品良莠的金鉴。律师撰写辩护词、代理词,发表学术论文,书写博客短文,无疑离不开文章。律师好的文章,可以彰显律师良好的文化底蕴,可以凸现律师精深的理论造诣,也可以显现出律师人品优劣。文章无疑已经成为律师最文雅…
发表时间 2008/12/20 5:02  发表于 新浪博客
来源:《法人》杂志律师需要营销逐渐成为共识,“酒深不怕巷子深”、“需要吆喝的不是好酒”的传统观念逐渐在改变,在这样的情境下,律师应该如何实现“名利双收”的个人营销呢?文/本刊记者吕冰心中国律师界目前仍处于“一人一天下”、“单兵作战”的格局。国外律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中有60%是来自律师…
发表时间 2008/12/20 4:59  发表于 新浪博客
来源:《法人》12期日期:2008-12-15中国部分律师与腐败势力建立利益共同体,破坏了律师的职业环境,也给更多律师带来了职业危机文本刊记者吕冰心今年,几则有关律师的新闻颇为引人关注,虽然律师可能并不是事件的主角。2008年8月13日,正值奥运会如火如荼的举办期间,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被宣布“…
发表时间 2008/12/20 4:53  发表于 新浪博客
第四章、律师营销的第三阶段—正位(品牌)营销律师正位营销就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为了谋求或维护其所在区域、专业领域乃至全国范围内数一数二的地位而进行的营销活动,说白了就是地位和影响力营销。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营销。律师业经过近三十的发展,无论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在全国…
发表时间 2008/12/18 13:55  发表于 新浪博客
五、律师定名营销中存在的问题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律师的营销虽然已经风生水起,律师业全面进入营销竞争阶段也已经成为行业的基调,但刚刚起步的律师营销依然存在诸多的困惑和问题。1、对营销无知认识和观念是律师营销的最大的敌人至今尚有很多律师,包括在行业中一批德高望重和位贵势显的律师对律师的营…
发表时间 2008/12/18 13:53  发表于 新浪博客
四、律师定名营销现实意义定名营销,是笔者根据自己对营销的认识和实践并结合律师的在不同阶段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总结而来的,意在解决律师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以下问题:1、业务的瓶颈问题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律师,在经历五至十年的发展后就陷入于发展的瓶颈,似乎再怎么努力也就这样子了,天天做着年年相似…
发表时间 2008/12/17 14:18  发表于 新浪博客
律师营销的第二阶段——定名营销律师在完成度过生存阶段的难关后,虽然生存的压力有所减缓,但是心理压力并不会因此减少,而且天天面对大量低端的业务和案件,很快就会陷于心理上的疲劳和烦躁,感觉自己就像一只钻入笼子的小白鼠,天天忙忙碌碌,疲于奔命,却也收获不大。为摆脱困境,律师往往会开始第…
发表时间 2008/12/16 14:25  发表于 新浪博客
六、诉讼营销在律师的起步阶段,一切的营销都是围绕着传统的诉讼业务为核心,而且一个律师如果没有明确告诉别人是什么专业的,人们一般都把律师看成是“打官司”的律师。专业律师需要明示,而诉讼律师则是一种默认和推定。然后别人才会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问律师擅长打什么官司,打过什么样的官司。…
发表时间 2008/12/14 13:37  发表于 新浪博客
邱旭瑜的个人简介
邱旭瑜的照片
单位:中国企业管理律师网
职务:首席顾问
简介:邱旭瑜律师,十二年法官,十余年职业律师生涯,期间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务和法律顾问。十余年来一直至力于企业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研究和实践,在此基础上创立管理律师专业和发起创立中国管理律师网及珠三角企业法律顾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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